2016年,中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元年。基于对环境承载能力接近上限这一严峻形势更加清醒的认识和判断,如今的政策核心已从单纯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向取得最终环境治理效果在转变。众所周知,环保行业的成长主要受益于严格的环保法规、政策及监管。在经济新常态下,环保产业承担环境治理、拉动经济增长的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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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亿蛋糕难入口 第三方治污仍待内外兼修

2016-04-12 14:24 来源: 中国环保在线

2016年,中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元年。基于对环境承载能力接近上限这一严峻形势更加清醒的认识和判断,如今的政策核心已从单纯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向取得最终环境治理效果在转变。

众所周知,环保行业的成长主要受益于严格的环保法规、政策及监管。在经济新常态下,环保产业承担环境治理、拉动经济增长的双重任务。

作为预期未来的支柱产业,环保产业在引领经济绿色增长和消除环境污染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2016年中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将超过5万亿元,甚至能达到更高的目标。这意味着节能环保产业正由过去的“配角”,变身为“主角”,逐渐成为中国经济的新支柱产业。

值此背景,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呼之欲出。

第三方治污尚处初级阶段

排污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忽视环保设施投入,发生污染事件后有的“欺上瞒下”,有的“亡羊补牢”,往往出于企业自身逐利天性、治理污染手段落后、环保社会责任欠缺等因素,难以在治污上有所作为,甚至导致污染事件连续发生。这样的案例近年来并不鲜见。

此前媒体曾曝光的广西某知名铝业有限公司“4年发生9次泄漏泥浆事故”。自2008年该企业下属的一个排泥库发生泥浆泄漏事件开始,随后四年走进“泄漏-被查处-恢复生产-再泄漏”的“怪圈”,最终被叫停生产。

面对这一环保僵局,引入第三方治理污染,成为政策层的新选择。早在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工业污染治理思路转变为“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

2015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明确提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污染治理的两个主战场就是市政公用领域和工业领域。而第三方治理的推出,则让环保企业看到了工业污染处理市场的曙光。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甚至乐观地指出,此举有望打开一个价值800多亿元的新兴市场。

然而,尽管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的第三方服务已遍地开花,第三方治理真正落地的项目却仍旧寥寥无几。

企业不买账

为什么第三方治理落地难?在业界资深人士文一波看来,首先是因为工业企业普遍不景气,“我们去谈合作,看到企业的情况后都没有动力了,因为不知道明年会是什么样子”。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也表示,现在第三方治理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工业企业没钱治污,甚至还可能倒闭,例如一吨钢材的利润只有40元,而环保成本则要120—150元。

在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巡视员胥树凡看来,需要的更是建立起一整套第三方治理的运营管理机制,包括方方面面的配套措施,如公平开放的市场、合理的定价机制和清晰的责任界定等。E20环境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举例称,电力是污染排放的大户,但一些大的电力公司有自己的脱硫除尘公司,业内俗称“短名单”,每次招标时只在这些企业范围内遴选,这样一来外面的环保企业就进不去了,成了“伪第三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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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现状来看,解决了资金来源的第三方治理推进速度需要更快一些,例如电力行业的脱硫脱硝,由于国家有每千瓦时1.5分钱的脱硫电价补贴、每千瓦时1分钱的脱硝电价补贴,以及每千瓦时0.2分钱的除尘电价补贴,使得电力脱硫脱硝行业迅速发展起来。

骆建华表示,对于钢铁水泥这类市场定价的商品,无法如水和电那样由政府定价,就可以采取一些“胡萝卜”政策,即污染治理好的钢铁、水泥企业可以享受某些税收优惠。

但在环保企业看来,更重要的则是通过第三方治理为工业企业节约成本。博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会长赵笠钧表示,他们在宁夏的煤化工循环水项目,一小时的循环水量就是32万立方米,在水价高达12.6元/立方米的情况下,即使节约1%一年算下来也是几千万元的成本,这才是第三方治理带来的价值提升。

仍需多方合力

事实上,不同于“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治污政策,第三方治污是以服务合同的形式将企业治污工作转移到专业环保公司,但由于缺乏法律政策层面的明确规范与支持,容易导致责任扯皮、后劲不足。

原因在于,目前有关法律,一旦发生超排、治污不善等行为,环保部门只能处罚购买服务的排污企业而非收费治污企业。此外,与企业自行治污没有征税问题不同,第三方治污会产生税收成本,加之环保公司周转资金限制等问题,客观上都将影响到第三方治污的实际成效。

这就要不断更新法治理念,与时俱进弥补政策法律空白,在制度上认可环保服务民事合同有关责任转移的合法性、有效性,促进“谁污染,谁治理”向“谁治理、谁负责”转变。使治理主体和责任相应转变,依法明确责任承担主体。

针对第三方治理面临的环保企业融资、税收障碍,众多知名专家明确指出,运用经济杠杆为其突围,提供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服务。诚如设立政府环保基金,将部分环境污染直接治理资金,调整为第三方治理项目投资运营补贴或奖励,推行环境污染治理综合服务采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绿色金融产品,给企业治污提供贷款,并减免增值税等,使第三方治污机制更趋完善、更具操作性。

当然,政府也需在严格监管上下功夫,要让企业意识到超标和违法排污的违法成本远高于积极治污的守法成本,提升其内在治污需求与动力,这是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基础。同时,为确保付费治污买到货真价实的服务,避免第三方治污市场低价恶性竞争导致环境损害等,相关的制度设计也要及时跟上。诚如建立第三方治污信息服务及环境信用平台,促进行业服务规范化。

一言以蔽之,无论是在宏观还是在微观层面,第三方治理的确还有一些瓶颈需要突破,这就需要配套制度、配套细节不断完善。鼓励第三方治污的推进,是强调市场竞争的表现,但要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有序,引入法治是至关重要的。唯此,第三方治污才更加可期待。

延伸阅读:

文一波:第三方治理将是环保产业主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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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800亿蛋糕难入口 第三方治污仍待内外兼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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