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加强,危险废物种类、数量随之不断增加,但各省、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导致多数产废单位无法及时转移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处置费用偏离处置成本,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风险增大,给环境安全带来隐患。目前国家还没有配套出台完善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贷款贴息、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鼓励政策,比如,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等。同时,全国层面,缺少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观点
一是将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模式,配套出台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贴息贷款、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鼓励政策,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配套建设利用处置设施,并向社会提供服务。
二是探索建立危险废物生态补偿机制。如需跨区域处置危险废物,应向接纳危险废物的地区,交纳危险废物异地处置生态补偿费用。
三是将重点涉危废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险范畴。
五是依托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四是按照“补偿处置成本、保障合理盈利”的原则,建立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对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收入不能覆盖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可通过政府付费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规范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费用。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处置领域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参与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支持专业强、技术精、业绩好的企业从事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营管理。建立健全相邻地区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原标题:【危废观点】危废处置能力短板如何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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