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环保部通报了2016年2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各地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动情况。2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9件,罚款金额达2669.75万元;今年前两个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85件,罚款金额达5878.691万元。据介绍,2月各地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实施查封、

首页 > 环境监察 > 会展 > 正文

2月:全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9件 处罚金额2669多万元

2016-04-08 11:15 来源: 北极星环保会展网 

4月8日,环保部通报了2016年2月《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执行情况以及各地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动情况。2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9件,罚款金额达2669.75万元;今年前两个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85件,罚款金额达5878.691万元。

据介绍,2月各地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172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8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76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76件。与1月份情况相比,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6%,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12%,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13%,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107%,适用按日计罚案件数量下降48%。

从各地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来看,2月广东有6件,居各地之首,其次是内蒙古和浙江,分别出现4件;2016年前两个月,浙江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1件,居各地之首,其次是辽宁和内蒙古,依次为10件和9件。

从各地按日连续处罚金额总数来看,2月河北处罚金额为580万元(只有一起案件)居各地之首,其次是黑龙江的485万元(3起案件)和内蒙古的322.078万元(4起案件);2016年1-2月,湖北按日连续处罚金额达到878万元(8起案件),为各地中最多的,其次是山东的819.2147万元(8起案件)和黑龙江的703万元(9起案件)。

据了解,2月,广东省适用《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量共计124件,福建省共计78件,浙江省共计52件,山东省共计49件。环保部对广东、福建、浙江、山东等地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查环境违法案件表示了肯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