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纲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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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环保行业要闻汇总 涉及十三五规划、海绵城市、项目储备库

2016-03-29 08:45 来源: 水工业市场杂志微信

“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

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纲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目标要求,“纲要”提出了今后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作为目标之一首次提出,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上升,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李克强:今年重拳治理雾霾和水污染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6年将重拳治理大气雾霾和水污染,“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别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李克强指出,将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他还指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扩大绿色环保标准覆盖面。支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

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出炉

3月18日,新华社受权发布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16年将进一步减税降费、扩大财政赤字规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科技方面,加快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促进科研院所改革发展;农业方面,继续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试点,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国有林场、国有林区、供销社和农垦改革发展;生态环保方面,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机制,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化解过剩产能及人员安置方面,推动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加快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奖补资金,其中2016年500亿元。

住建部发布《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住建部3月18日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要求各地抓紧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设市城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按程序报批。根据暂行规定,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规划范围原则上应与城市规划区一致,同时兼顾雨水汇水区和山、水、林、田、湖等自然生态要素的完整性。要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环保部:建设“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

环保部3月15日发布《关于开展“十三五”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围绕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加强顶层设计,及早谋划“十三五”环境治理的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完善各级环保项目库,提高项目储备能力。

《通知》明确了项目库建设程序:建设省级项目库。各省(区、市)应结合落实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组织开展省级项目库建设,经过项目谋划、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申请或征集项目入库、专家评审、入库储存等环节,最终形成省级项目库项目清单;未通过审核的项目应及时反馈申报单位。具体流程可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继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3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继续对饮水工程的建设、运营给予税收优惠。优惠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执行。

通知指出,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两部委发文严控无序调水和“跑马圈水”

3月24日消息,为推动做好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严格控制一些地方无序调水、“跑马圈水”现象,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建设的布局、规模和方案,把强化节水、提效、治污、环保、控需作为引调水工程实施的重要前提,务必做到“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环保部制定“十三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3月16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说清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更好地适应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环保部在“十二五”国家地表水监测网基础上,依据有关标准和监测规范,进一步优化监测点位布局,制定了《“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其中,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网共设置国控断面(点位)2767个(河流断面2424个、湖库点位343个),其中,评价、考核、排名断面共1940个,入海控制断面共195个(其中85个同时为评价、考核、排名断面),趋势断面共717个。

我国修订10部海绵城市相关规范

3月2-3日,在住建部标定司、城建司、规划司的领导和委托下,由中国建设科技集团牵头组织的“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局部修订定稿会”在北京召开。定稿会集中完成了10部相关规范的局部修订评审工作,涉及相关条文修订共计372条。包括:《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绿化种植土壤》(CJ/T340-2011)、《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环保部将设水气土三司更好统领环境治理

3月3日,环保部表示,根据中央有关部门批复,环保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目前整体工作还未完成。

环保部称,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举措。所有的环境要素就是大气、水、土壤,环保部机构调整是为了覆盖这三个要素,同时,也是为了便于实施大气十条、水十条和土十条。

科技部发布先进科技成果推百余项环保技术

3月初,为加快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以国家财政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为重点,陆续汇总发布一批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涉及新一代信息、能源、现代农业、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城镇化、海洋、资源节约与生态修复、人口健康、新材料、高新技术服务业等重点技术领域的近500项技术成果。此外,推广信息发布页面特设大气污染防治、节水治污水生态修复、节能减排与低碳、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5个分专题,发布一批成果包,为重点领域需求提供技术支撑。已有来自几十家企业、院校的百余项环保技术被推荐,包含污水处理、焚烧发电、海水淡化、生态修复、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细分领域。

PPP信息公开全面启动营造透明的市场环境

按照财政部PPP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于2月29日在财政部PPP中心网站首次公开,披露全国PPP项目信息。全国PPP项目信息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录入,并经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库。本次公开的项目库信息,主要包括入库项目总数、投资总额和行业分布,库中每个项目的名称、所在地、实施内容、投资额、合作年限、PPP运作方式、所处PPP操作阶段、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下一步,财政部PPP中心将根据相关信息披露制度,按照循序渐进、服务市场等原则,逐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加信息公开内容,努力营造越来越透明的PPP市场环境。

水利部将推进水资源领域改革

3月21日,水利部政法司副司长王治在北京召开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水利部将以加快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主线,以供给侧改革为导向,以水资源优化配置为抓手,稳步推进水资源领域改革。在管理制度和监控方面,水利部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重点用水户监控名录。除了加快节约用水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还将在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方面加强考核、重点监控。另外,水利部还将推动水权制度的完善。王治表示,建立健全用水总量初始分配制度有助于让各地居民将水资源看成私有物品而加以珍惜,目前已经在内蒙古、宁夏、湖北等7个省区开展了水权试点。

北京市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3月15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北京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市政府每年年初向各区政府下达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考核目标,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区政府领导班子综合评价。

依据办法,各区政府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市政府将结合各区的功能定位和实际情况,对各区政府实行差异化考核。具体考核内容为“三条红线”相关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包括新水用量、再生水用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等;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包括园林绿地节水灌溉率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则包括城镇污水处理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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