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季来临,北方广大地区再次进入“雾霾时间”。京津冀地区 11 月太阳露面次数屈指可数,东北三省更是连日遭遇重度雾霾。监测数据显示,11 月8 日,沈阳市的PM2.5 一度破表,达到1155 微克 / 立方米,局地指数高达1400 微克 / 立方米。
“大气十条”颁布两年,中国的空气质量到底是否有显著改善?“大气十条”能否如期完成?这已成为大家心中共同的疑问。
多位业内人士向笔者介绍,节能减排、气候条件都是是否形成雾霾的重要因素,近两年的大气治理成效值得肯定,但毫无疑问,治霾之路依然任重道远。同时,随着治理进程的不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监测及治理业已成为重中之重。
大气治理初步成效值得肯定
致力于各国大气环境质量研究的国际非营利性机构亚洲清洁空气中心近期发布独立报告《大气中国 2015: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报告显示,2013 年- 2014 年间,中国74 个重点城市的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 (SO 2 )、氮氧化物(NOx)、一氧大气治理初步成效值得肯定化碳(CO)5 项指标均实现了平均浓度下降,6 项污染物浓度全部达标的城市数量也有所上升。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重点区域的改善效果最为明显,以京津冀区域PM2.5 为例,平均浓度同比下降至93 微克 / 立方米,下降幅度为12.3%。但在按照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新标准)开展监测的74 个城市中,2014 年仍然有近九成城市(66 个)空气质量不同程度超标,主要污染问题是颗粒物污染。
综合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仍是空气污染的“重灾区”, 2014 年优良天数最少的 10 个城市几乎全部集中在京津冀及其周边地区,其中有 8 个城市位于河北省。除了京津冀及周边城市,东北、中部与西南城市群中的部分城市情况也不容乐观,哈尔滨、沈阳、西安、武汉、合肥、成都等城市 2014 年 PM2.5 年均浓度均为国家二级标准两倍以上。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贺克斌对该报告调研成果表示认同。他表示,“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各地治理措施及取得的初步成效值得肯定。2014年,京津冀地区 PM2.5浓度下降12%,上海市PM2.5浓度下降16%。他形容,“目前我国的大气污染治理就像一个爬山的过程,在爬的过程中并没有太明显感受,但爬过一段再回头看,就会发现明显的不同。环保部正在组织第三方对大气十条实施的中期效果进行评估,预计将在明年两会前形成报告”。
对于近期出现的持续雾霾天气,贺克斌介绍,整个京津冀地区在秋冬交界期间的气候条件不利于污染扩散,风速小、湿度大等气候条件,再加上地区内污染排放强度大,才会出现多日雾霾的现象。该现象近年来也多次发生,单纯从一次污染期的能见度或雾霾感受来判断大气治理效果并不科学。
多举并行,力争如期完成 2017 年目标
作为参与“大气十条”制定的专家,贺克斌预计,尽管经过前期大幅度减排后后期工作开展难度将越来越大,但从目前国家层面到地方层面的举措来看,“大气十条”制定的 2017 年目标还是能够达到的。
上述研究报告也建议,目前各级政府所设定的 2017年目标与国家二级标准规定的浓度限值还有一定距离,国家与各省市政府在未来仍需制定中长期达标路线与相应的达标策略,以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的最终目标得以实现。
2013 年 9 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出台,作为首个面世的“三大行动计划”之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预期目标、执行力度方面都获得认可。《行动计划》要求,2017 年全国 PM10 浓度普降 10%,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PM2.5 浓度分别下降 25%、20%、15%。为实现这一目标,《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整治燃煤小锅炉、提升燃油品质、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等10 项具体措施,力图经过五年努力,使全国空气质量得以总体改善。
笔者了解到,自“大气十条”颁布后,多地制定区域实施细则及城市行动计划。从目前的统计数据看,2014 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相对 2013年下降 2.9%,为近 15 年来首次实现负增长。2014 年 1 月到 11 月,全国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611.34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全年淘汰 600 万辆的任务。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陕西等地已率先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来应对车油不匹配的难题;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也已按行业启动;全国性监测网络建设完成。同时,国家层面要求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制,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的区域协作机制也已初步建立,另有多个城市通过开展源解析与源清单编制工作。
中央财政对于大气污染防治的专项资金支持逐年增加,2013 年、2014 年的专项资金分别为 50 亿元和98 亿元,74 个城市也分别通过以奖代补、直接补贴等方式,推进锅炉改造、重点行业排污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黄标车等工作。
VOCs 成产业新兴战略点
“大气十条”实施近半,后十条时代,各大气污染治理公司又将目光投向了哪里?目前看来,VOCs 治理已成公认的新兴产业高地。
政策层面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首次将 VOCs 纳入监管范围;14 项涉及 VOCs 的排放标准已正式发布,另有 18 项标准正在制定中,此外还有 20 个以上的行业等待标准立项;《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办法》于今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石化和包装印刷两个行业正式展开 VOCs 排污收费试点,北京收费标准为 20- 40 元 / 公斤,上海为 10 元 /公斤。
市场层面
根据中国环境规划院研究结果,VOCs排放量约在3100万吨。多位环保行业研究员向笔者介绍,按照目前的收费标准,VOCs的监测及治理市场规模预计将在千亿级别,远超传统大气污染物治理市场。同时,VOCs排放涉及行业众多,仅重点排放行业就有50个左右,未来随着排放标准的提高以及监管行业的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容可能性极大。预计“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多行业展开 VOCs 综合整治。
目前, 以聚光科技(300203.SZ)、雪迪龙(002658.SZ)、 先河环保(300137.SZ)等为代表的环境监测企业已较早介入VOCs 市场。另外,海湾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柏美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皓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派力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均已展开相关治理业务。
当然,一个产业热点的兴起总是会伴随着诸多问题。近日,在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常委扩大会上,协会废气净化委员会副秘书长栾志强就明确表示,目前我国VOCs治理的政策法规与管理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影响治理工作的开展,应该尽快完善排放标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体系。《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也需要在现有试点行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还需尽快建立排放量申报制度等一些基本的管理制度。废气净化委员会下一步也将开展技术评价、推荐先进技术等工作,促进VOCs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原标题:新锐点评 | 大气治理任重道远VOCs市场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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