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治理自国务院在2015年初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以来,环保领域有预测说第三方治理为环保产业打开了一个新兴市场,而这块蛋糕就有849.7亿大。
而到了2016年初,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国家能源局又联合发布了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作,在企业中广泛推行“把治污权交给第三方”的管理模式。
在完善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推行期间,还将重点培养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随着国家政策的发布,河北、南京、宁波、漳州、安徽等地也纷纷出台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的指导意见和政策,鼓励污染治理领域的改革。
此间有环保专家分析认为,“第三方治理”是一个很好的制度安排,这将促进环保产业市场的壮大,而一个健康节能环保产业市场的形成,也将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形成良性发展的格局。
而目前污染治理主要有三大块市场:市政公用领域、工业领域和中小城镇、村镇领域。据专家分析,第一块领域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了;第二块,过去主要是工业企业自己在做,未来会有比较大的空间;第三块,因为需要由政府买单,而政府目前普遍缺钱,所以未来3-5年内仍将停留在试点阶段。
当然,在第三方治理政策出台之前,也经过了试行。
环境商会一项统计显示,浙江省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后的达标排放率可达70%~80%以上,有的甚至可达到90%以上,与污染企业自行运营相比,达标率提高了30~50个百分点,运营成本节约了10%~20%。
这样来看,污染第三方治理800亿的市场是十分诱人的,但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第三方治理为环保企业打开了一扇窗,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在第三方治污推行的过程中也有不少阻碍。
价格机制
天一环境董事长王冰曾表示第三方治理的推进使企业面临标准提高和对自身投入的增加和处理成本的增加。现有案例也证明,在治污公司为企业提供环境污染治理服务的同时,面临着治污设备的非正常运行,甚至很多设备遭遇关停的状态,而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价格机制存在问题。
也有企业管理者认为在此机制中,第三方治理企业并没真正成市场主体。在实际治理中,由于专业环保企业从电厂获得订单,排污方和治污方地位不平等,有些排污方甚至认为治污方从属于自己,影响了治理效果。
责任主体
第三方治污的推行使原来的“谁污染 谁治理”模式转变为了“谁污染 谁付费”,责任主体看似由污染方转交给了治污方。
但在实际运行的过程中,第三方和排污主体责任明晰难。有的项目出现第三方和排污主体相互勾结的情况,但也有出现排污方和治污第三方相互推诿责任的现象,排污企业认为治污已交由第三方处理,排污不达标应由第三方担责,治污方认为排放不达标是因排污方不按照合同排污,导致污染难处理,两方主体责任不明确。
政府监管
目前第三方治污施行的是政府、投资者、公众等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实行准入、运营、退出全过程监管,并逐步探索综合监管模式。但部分地区政出多门也导致精准监管难,一家第三方运营污水处理厂要接受住建局和环保局核查,因各自标准不一样,考核结果也不一样。
在多地的文件中都提出对于污染治理不达标的企业,将强制采取委托第三方治理的模式,但在真正执行的过程中也会出现执行难等情况。
原标题:政策密集:第三方治理800亿的蛋糕是诱人的,但你可能得先过这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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