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无论是作为环境监管者的环保部门,还是作为产废者的广大企业,都为危险废物的妥善处理犯愁。此前几期危废专题,优蚁君给大家讲了危废处理在中国可能面临种种际遇,很多人就在后台问,危废处理在中国处理不好,难道在国外就没有其他成功经验么?
这个也正是优蚁君今天所要给大家呈现的干货(这可绝对是99%的人都不知道的国外危废处理先进经验哟!赶紧拿出小抄笔记吧!)
英国:排污许可按生产工序监管
大家都知道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因此,英国也是世界上最早面临危废处理命题的国家之一。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 英国和如今的中国一样,控制工业污染实行的是排污量许可证制度。
1990年1月1日,英国颁布的新的环保法将上述制度改为按“排污工序”的许可证制度。即:将每种工业产品的生产工序进行分解,凡有排污的均需进行申报和交纳排污费。
实行这种管理方法, 使环境保护部门的机构加强,国家环保部从280人增加到500人,其行政和财政也更趋独立,不再完全依靠国家拨款,而是更多依靠征收排污费,可直接颁布环保标准、指南、政策等来实现其监管职能,让企业乖乖依法依规处理好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产生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得到强有力的监管,把产废者违法处理的念想扼杀在了萌芽阶段。
美国:对不同产废者分类授权
在另一个世界强国,美国环保局早在1985年就完成了“国家小量危险废物生产者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正式实施了危废的分级管理,将危废生产者分为三类:大数量生产者;小数量生产者;有条件豁免小量生产者。
到了1995年,美国环保局在对人体和生态受体进行多路径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制定了《危险废物鉴别法规》(HWIR)。该法规一是对危险废物“鉴别过程”作出许多创新性的规定,制定了“混合”(包括“废水处理”)“衍生”、“包含” 原则,使得一些危险组分较低的危废得以豁免;二是通过名录中列出的危险废物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化学物质,建立HWIR豁免化学品清单,然后通过多介质、多路径、多受体风险评价模型 ( 3MRA) 建立低风险废物豁免标准。
不论是名录中的,还是混合产生的,或者是危险特性确定的危险废物,只要它的危险特性低于豁免标准,即可豁免。
其豁免、排除管理共分5种类型:(1)类别排除;(2)小量生产者有条件豁免;(3)低风险豁免;(4)混合和衍生条件下的豁免;(5)废物产生源个体豁免。
德国:厂商负责危废包装桶清洗回收
在中国,承装危废的包装桶回收利用一直是难以落实的老大难问题,不仅影响了产废者的正常生产经营,也给人民身体健康带来潜在危害,每年因处理不当而遭殃的各类人群不计其数。
相比之下,欧盟各国的化工包装桶的清洗管理和回收利用水平虽然并不一致,但其中以德国的“上下游联动”治理原则最具代表性。据了解,目前德国政府的规定是:桶的生产者要参与回收清洁;桶的使用者即原料生产厂要向下游客户提供桶的清洗券,以及相关的清洗方法;下游客户需要将使用后的桶送到指定清洗点清洗回收。如此一来,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合作与监督管理,德国危废包装桶的清洗问题得到了妥善了解决,回收利用率也明显高于其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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