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不久前巴黎恐怖袭击之后,巴黎因为气候大会再次成为全世界的焦点。虽然没有去现场,但是能豆君朋友遍天下,有很多小伙伴从前方发回一手消息。今天就帮大家整理部分业内大咖对巴黎气候大会的预测和期待,以及梳理一下此前的历次气候大会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先来两张去现场的小伙伴发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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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巴黎气候大会 不同阵营交锋点在哪里?
(28日早上,埃菲尔铁塔旁,绿色和平将一个热气球放到了半空中,热气球上印有“Rise up for renewables”,呼吁公众和即将来巴黎参会的各国领导人共同推动全球向可再生能源转型。)
(会场前的万国柱)
虽然袭击事件过去不久,巴黎街头似乎已恢复往日的喧闹。
但是为了保证参会嘉宾的安全,安保还是非常严格。
(会场周边保卫安全的警察)
要说这次会议对中国有多重要,说一件事你就知道了。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了,或许还将进行主旨演讲。
如今已是2015年,按照2011年通过的德班平台,各缔约方承诺在2015年达成一份有约束力的包括所有国家的在2020年生效的公约。那么这样一份包含所有国家的具有约束力的公约能否如约达成呢?结果值得期待。也难怪国内外的业内大咖们纷纷对会议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关注。
近几年,中国在减排上取得了很多成绩,截止到2014年,中国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了6.1%,比2010年累计下降了15.8%。‘十二五’规划要求下降17%,基本已完成目标。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行动中,中国的地位和作用正变得日益重要。巴黎气候变化中的中国表现也值得期待。
下面就来看看各位大咖具体说了些什么吧。
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国务院《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5年度报告》有关情况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中表示:
从这次气候大会的预备会的情况来看,分歧主要存在于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如何体现。也就是说,要落实在各个要素当中,比如减排。根据历史责任、各国的发展阶段、能力、发展水平,发达国家应该按照《公约》和《议定书》的要求,承担全经济范围绝对量减排义务,而且要有足够的力度。
中方希望这次会议至少达成两个方面的成果:第一,现在已经有160个国家向公约秘书处提交了各国的自主贡献方案(INDC),还应该会有更多的国家提交。这表明世界各个国家都在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采取行动,这是一个非常好的进展。
第二,希望这次会议的结果是一个落实《公约》基本原则、加强全球行动的成果。在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当中,应该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各自能力原则,考虑到各国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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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巴黎气候大会 不同阵营交锋点在哪里?
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曾撰文介绍中国的减排情况:
中国提出2020年后国家自主决定贡献的减排目标,包括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非化石能源比例提高、二氧化碳排放达峰以及森林蓄积量增加等多方面减缓气候变化指标。
一、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在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我国提出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目标,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强度年均下降率需达3.35%~3.91%。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的转型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放缓后,如保持原来较高的国内生产总值能源强度的下降速度,能源消费弹性则需进一步降低。
二、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比例。到203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装机规模将达13亿千瓦左右,相当于美国当前发电装机总量。其中水电装机将达4.5亿千瓦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的装机各达3亿~4亿千瓦,核电装机1.2亿~1.5亿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可替代煤炭16亿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碳超过30亿吨。到2030年,天然气比例也将提高到15%左右,煤炭比例下降到50%以下,能源结构的低碳化将使单位能耗的二氧化碳强度比2013年下降17%,比2005年下降20%。
三、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值目标。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在发展阶段上早于发达国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值时的水平,国内生产总值潜在增速会相对较高,届时能源需求的年增长率也会高于发达国家峰值时的水平。
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副教授滕飞对无所不能(caixinenergy)说:
很多人寄望巴黎气候变化谈判可以为全球实现两度目标提供一个终极解决方案。但不幸的是,正如基本的环境经济学教科书指出的,指望一次谈判解决气候变化这一全球最大的公共品困境问题是不现实的。
中国应当在气候变化领域发挥更为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参与和主导未来国际气候变化治理体系的建立,并以气候变化国际治理体系为杠杆推动政治、经济、贸易、金融等一系列国际治理体系的变革。而为了推动这一目标,中国需要在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增长领域发挥更为积极主动的作用,向外输出生态文明和绿色增长的理念及实践,同时进一步将我国国内治理的战略、政策、措施、技术转变并固化为国际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进而确立我在未来国际治理中的主导位置。
除此之外,再来看看国外的大咖们对这次会议有哪些期待。
德国能源署前署长斯蒂芬˙科勒对无所不能(caixinenergy)说:
我对巴黎大会达成一个全球有效的减排协议持不乐观态度,因为如果没有一个对世界各国有定量约束力的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就是没有意义的。这次会议的关键的是一些比较重要的国家,特别是像中国,能认识到气候保护是有利的,是对环境有好处,并且认识到因为积极参加了气候保护活动,使得国家的经济找到了新的增长点。
中国现在已经发展起来了,约有6亿人的生活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但仍然有大概7亿多人还处于发展中国家生活水平,所以说这7亿人还需要发展,中国有发展的任务。所以一方面要保护气候,一方面要发展,怎么办呢?如果中国能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一个模范带头作用,向全世界展示一个国家可以在发展的过程中做到气候保护,做到二氧化碳减排,就给全世界树立了榜样。以后的发展中国家就能以中国为榜样,这样我们这个世界的二氧化碳减排才有希望。德国只有几千万人,所以德国的范例还不足以作为世界的典范,如果中国能在二氧化碳排放方面能做出一个典范,全世界就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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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巴黎气候大会 不同阵营交锋点在哪里?
能源基金会首席执行官兼联合创始人艾瑞克˙海茨对无所不能(caixinenergy)说:
对于巴黎气候大会的影响以及与中国的关系,我认为总结下来有三点:
一是巴黎气候大会对于中国或者整个全球环境来讲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
二是中国现在在全球气候变化领域之内,承担着全球领袖的地位。2014年习近平主席和奥巴马一起做出承诺,并在今年9月份的时候两位领导人对气候变化做出了更多的承诺。这两个事件标志着中国在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已经真正站出来,做出了全球领袖的身份。中美两国的排放总量共占全球排放量45%以上,所以这两个国家的表态在全球起到了很重要的领导作用。
三是中国已经在全球清洁能源投资上起到了最重大的作用,占比达到第一。
我们也希望巴黎这次会议能够进一步加快中国在这方面,采用更进一步的措施。
为什么巴黎这么重要?首先中国政府已经承诺碳排放到2030年达峰,而且尽早达峰。同时中国政府承诺2017年的时候建立全国碳市场,同时增加可再生能源,包括提升能源产业的一些效率。中国可以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建立起一个桥梁,这是得天独厚的优势。中国政府承诺给发展中国家31亿美元帮助他们应对气候变化。
WWF全球总干事马可•兰博蒂尼(Marco Lambertini)指出:
科学告诉我们必须迅速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巴黎正当其时。我们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气候行动方案,减少碳排放、推广可再生能源、兑现资金承诺、并且保护森林和海洋这样的碳汇生态系统。只有在巴黎采取强有力的行动,方能避免气候变化的范围和速度失去控制,为我们大家确保一个安全的未来。
WWF参加COP21大会代表团团长塔斯尼姆•艾瑟普(Tasneem Essop)表示:
我们需要应对气候危机的雄心一定不能有任何妥协。自哥本哈根缔约方第15次会议以来,联合国巴黎气候谈判大会将成为全球气候行动进程中最重要的时刻,因此必须为我们今后的工作奠定基础。我们需要达成众多决议,将现有行动的水平确立为最低底线,以便今后能够持续提升气候行动的力度,弥合气候雄心的各项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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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巴黎气候大会 不同阵营交锋点在哪里?
ABB集团首席执行官史毕福博士日前撰文称:
当各国政府迎来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1)之际,我们惊奇地发现身边依然存在一些简单易行的解决之道。
气候变化,时不我待。在所有我们能采取以及正在采取的用于控制碳排放和减轻气候变化影响的措施中,提升能效无疑是最具潜力的。我们有很多可以立即采取的措施,而且不必担心这些措施会影响经济增长。事实上,由于大部分用于节能技术的投资可在一两年内通过降低能源成本收回,因此提升能效可以大幅提升竞争力,而通过更换老旧设备则可以产生更多经济活动,这可谓是最简单易行之道了。
20年气候变化大会图谱
为了更好的了解气候变化大会的历史成果,能豆君力邀北京碳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建广为大家整理了20年来气候变化会议的主要成果。绝对干货!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UNFCCC)是在1992年6月3日-6月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全球环境和发展大会谈判达成的一个国际性条约。该条约的目标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控制在一定水平之内避免人为的危险性的破坏气候系统。该条约本身不附带强制任何国家排放的限制和强制机制。但是,该条约为各方提供了谈判框架,在此框架内可以设定一个强制各方减排的条约(及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在1992年5月9日生效[2],同年6月4号开始签字,到2014年3月,总计有196个缔约方。
1995——《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的成员在德国柏林举行了第一次缔约方大会COP1(Conferences of the Parties),会议评估了应对气候变化过程,并通过了《柏林授权书》等文件。会议同意就2000年后对温室气体的排放进行限制,以期最晚在1997年签订一份限制发达国温室气体排放的议定书。1996在瑞士的日内瓦举行了第二次缔约大会(COP2),会议就“柏林授权” 所涉及的“议定书”起草问题进行了磋商,但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由全体缔约方组成”特设小组”继续讨论,并向COP3报告结果。1997在日本京都举行了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 149个缔约方在会议通过著名的 《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第一次在国际法律上确认发达国有减排温室气体的责任。京都议定书有两个承诺期,第一个承诺期为2008年-2012年,第二个承诺期为2012年-2020年。所有附件一国家除了美国都参加了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37个国家和欧盟参加了第二承诺期。
1998——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了第四次缔约方大会(COP4), 本次大会期冀解决《京都议定书》遗留问题,但是由于议定书的复杂性和问题艰巨,仍然没有解决。取而代之的是缔约方采取了两年的“行动计划”设计机制从而计划在2000年开始执行《京都议定书》 。
1999——在德国的波恩举行了第五次缔约方大会(COP5), 通过UNFCCC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国家通报信息编辑指南,温室气体清单技术审查指南,全球气候系统观测编制指南,并就技术开发与转让,发展中国家及经济转型期国家能力建设等问题进行协商。
2000——在荷兰的海牙举行了第六次缔约方大会(COP6),会议出现巨大的分歧,美国等少数国家执意推销”抵消排放” 的方案,并试图以此取代减排。欧盟强调遵从京都议定书,是从通过减排获得优势。中国和印度坚决不承诺减排。
2001——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举行了第七次缔约方大会(COP7), 会议通过了马拉喀什协定。缔约方仍然希望美国能够签订京都议定书,从而满足京都议定书生效条件,(即55个发达国家,在1990年签订的发达国家排放量占比为55%)。美国仍然没有加入议定书。但是,会议达成了有关排放贸易、联合履约和情节发展机制的运作规则等。
2002——在印度新德里举行了第八次缔约方大会(COP8), 会议通过了《德里部长宣言》, 号召发达国家转让技术从而减缓气候变化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同时,会议也批准了《新德里工作规划》 。会议上最为显著的是俄罗斯犹豫拖延了《京都议定书》生效的时间。
2003——在意大利米兰举行了第九次缔约方大会(COP9), 会议通过在第7次会议上建立适应基金,并决定用适应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适应基金同时也被用作帮助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时的技术转让费。会议同意审议110个非附件一国家第一次提交的国家报告。
2004——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了第十次缔约方大会(COP10), 大会首先回顾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条约》生效以来10年的历程和未来发展的挑战,特别是在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方面。为了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启用了《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方案》。同时,缔约方还讨论了后京都议定书机制,以及2012年后,如何分配减排任务。
2005——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了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COP11),因为《京都议定书》在这年2月16日生效,使得这次大会成为2005年以前最大一次国际间气候大会,同时也是第一次京都议定书会议参与方会议(MOP1)。 会议通过的蒙特利尔行动方案同意开始谈判在2012年到期日之后如何继续延伸京都议定书,同时要加大减排力度,而且中间不能有间断期。
2006——在肯尼亚内罗华举行了第十二次缔约方大会(COP12)和第二次京都议定书参与方会议(MOP2),由于黑人指责不公平的竞争,会议很少讨论减排,但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方面气候适应基金方面和改进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方面取得了进展。
2007——在印度尼西亚的巴厘岛举行了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COP13),同时还举行第三次MOP3 和部长级会议。会议主要讨论了《京都议定书》的继承,并通过巴厘路线图,路线图规定所有发达国根据不同的国家氛围承诺可比的且可量化的排放限制和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以可测量、可报告和可核查的资金、技术以及能力建设等支持和帮助下采取合适国情减排措施(NAMAs)。在会议一开始,欧盟就提出在10到15年内, 全球达到排放峰值,随后下降并在2050年所有发展中国家在200年的基础上减排50%,所有的发达国家在2020年在1990年减排20%-40%。 欧盟的提议遭到了美国的反对,随后,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俄罗斯支持美国。此处是2009年哥本哈根的大会失败的开始。
2008——在波兰波兹南举行了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COP14),同时还举行第四次MOP4,本次大会的重点仍然是《京都议定书》的继承问题,接下来是如何规划2009年的哥本哈根会议。会议最后所有缔约方同意在2009年的2月份提交到2020年的减排目标和测量方式。会议在讨论如何有效的将环境友好技术转让到发展中国家取得了进展并提升了对森林砍伐和破坏的关注。
2009——在丹麦哥本哈根举行了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和第五次MOP5。根据巴厘路线图的规定,此次大会应该确定2012年后气候变化减排框架。但是,仅仅在气候大会最后一天出版了一份非常弱的会议总结哥本哈根协定,该协定仅仅是意义上同意和知晓,在强调保证不升高2℃时也没有给出基准情景。114国家(192国家参与)签署了哥本哈根协定。
2010——在墨西哥的坎昆举行了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COP16)和第六次MOP6。会议决定建立一个绿色气候基金,基金规模为到2020年前每年1000亿美金,在财务上支持贫穷国家适应和应对气候变化。
2011——在南非德班举行第十七次缔约方大会(COP17)和第七次MOP7。会议通过了增强行动的德班平台,但是没有达成任何公约。作为德班平台的一部分,各缔约方承诺在2015年达成一份有约束力的包括所有国家的在2020年生效的公约。会议还讨论建立绿色气候基金采取何种管理框架 。
2012——在卡塔尔的多哈举行第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18)和第八次MOP8。此次会议同意将在2012年底到期京都议定书的寿命延长至2020年,同时,京都议定书的继承将在2015年确认并在2020年开始执行,并将德班平台具体化。但是京都议定书的执行仅仅剩余的是占全球碳排放15%左右的欧盟。而且欧盟由于欧债危机,排放量大幅下降。京都议定书名存实亡。国际碳市场价格雪崩。
2013——在波兰华沙举行第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19)和第九次MOP9。此次会议达成了一个协议,所有的国家应该尽快减排,最好从2015年第一季度开始。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极端天气变化的华沙机制也获得同意。但是关于绿色气候基金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2014在秘鲁利马举行第二十次缔约方大会(COP19)和第10次MOP10。这仅仅是例会,没有任何实质内容。欧盟也给出一个不具有雄心的减排目标,到2030年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40%。2015即将上演
(整理自北京碳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李建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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