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用于全国污染土壤修复的中央财政资金约有300亿元,根据业内人士分析,在这300亿元表率作用的带动下,最终可能吸引到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资本,土壤修复市场有望达到千亿乃至万亿元。然而,虽然我国土壤修复产业市场规模潜力巨大,但由于没有完善的商业模式,使得资金匮乏一直困扰着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以及“政府出资”。
1“谁污染,谁治理”模式
适用于污染责任主体明确的污染场地,该模式属于“污染者付费模式”。针对污染场地,明确法律意义上的有关责任主体,由污染责任主体筹措资金用于污染场地的修复治理。
2“谁受益,谁治理”
该模式属于“受益者付费模式”,该模式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由污染场地的开发商或使用者筹措污染场地的修复资金,将对污染土地开发再利用所带来的预期增值,作为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的商业回报。
3“政府出资”模式
对于污染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良好的收益机制的污染场地,要治理这些污染,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负责筹措资金用于污染场地的修复工程费用。
4 土壤修复的PPP模式符合我国的当前国情
当前国内许多污染场地都存在“污染责任主体不明确、缺乏良好的收益机制”的问题,单纯由“政府出资模式”筹措资金用于污染场地的修复给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如何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提高污染治理的效率,成为了阻碍土壤修复行业发展的瓶颈。针对这种情况,近年来出现的PPP模式有望成为土壤修复行业新型商业模式。
PPP模式全称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营。从广义上来说,但凡政府与私人机构之间进行合作(如常见的BOT、BT、EPC模式),均可以认为是PPP模式。但从狭义上来说,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机构通过合作共担风险,政府授权私人机构特许经营权运营项目,最终共同分享收益。例如,国内某环境修复公司在2014年与湘潭市岳塘区开展合作,政企双方成立合资公司对岳塘区工业园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综合治理,在污染土壤得以修复后,这片工业区将整体开发为生态新城,该环境修复公司从后期土地交易中获取治理收益。“岳塘模式”即是PPP模式的一种应用,采用的土壤修复开发转让获取增值收益的模式,打破了行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引入了第三方资金,补充了从土地修复到收益实现的机制。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土壤污染主体大多是各类国有工厂,经过多轮的改制重组,很多工厂产权归属关系已经灭失,无法明确造成污染的责任主体,在政府财政资金紧缺的情况下,PPP模式的出现符合我国的当前国情,PPP模式下的环保治理服务商业模式是化解环保治理服务困境的一剂良药。
原标题:我国污染土壤修复行业商业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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