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有5座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处于闲置状态,7座在建的污水处理厂进度滞后,究竟是什么拖了污水处理厂投产的后腿?11月10日上午,温州市住建委城乡建设处副处长赵璋、温州市水利局水资源保护管理处副处长夏志昌、瑞安市公用集团总经理周小丹,以及温州市人大代表诸爱珍共同探讨上述问题并寻求解决之道。
瑞安三座污水处理厂争取年底调试
瑞安市公用集团总经理周小丹介绍,高楼、陶山、湖岭的污水处理厂于2013年12月举行开工仪式后,由于国家污水处理厂的排放处理标准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其间厂区的布局、规划都做了调整,这三座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8月8日正式开工。
按照设计要求,陶山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是1万吨,湖岭污水处理厂是3500吨,高楼污水处理厂是3000吨。周小丹表示,按定额标准计算建设周期,前者为2年,后两者为18个月。如今,三座污水处理厂主体基本已完成,主镇区的主管网正在逐步建设,争取年底将主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实现调试。
住建委:管网建设滞后属于“晒太阳工程”
针对温州7座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滞后情况,市住建委城乡建设处副处长赵璋解释,瑞安3座污水处理厂因省政府文件发生变更,导致整个工期滞后;乐清市大荆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进行试运行;乐清市清江污水处理厂因选址在滩涂上给桩基施工带来一定难度;文成县南田百丈漈污水处理厂和永嘉县桥下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已经建好,管网建设滞后。
赵璋认为,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滞后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建设部门和属地相关部门重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未能同步建设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建好了却没有管网,这是典型的“晒太阳工程”。其二,文成、泰顺财政资金困难,市里将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和支持,推进管网建设。
针对昨天报道中提到的一些污水处理厂出厂水执行标准不高的问题,赵璋解释,这是由于污水处理标准变化的原因,根据省政府的最新要求,2017年所有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都要达到一级A,而目前我市污水处理标准基本维持在二级到一级B之间。
针对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水平落后、效率低的情况,赵璋解释,目前市区10座污水处理厂运行比较规范,县里污水处理厂由县财政出资、属地镇政府建设,建完以后自行管理,存在管理不到位现象。根据省里要求,今后将采取第三方市场化运行机制,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赵璋表示,作为污水处理厂的牵头责任单位,每年下达任务后,都与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年底若考核不达标会进行扣分,市考绩办也将此列入考核目标,督促各地完成任务。
管网跟不上建设将给予警示
温州市水利局水资源保护管理处副处长夏志昌介绍,在全市“五水共治”工作中,市治水办具有协调、督促、考核的工作职责。在督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某污水处理厂存在因前期方案、资金、政策处理等问题,导致管网跟不上建设,将给予警示或发放督办函,并与该县领导进行对接。
夏志昌说,目前市里已经出台以奖代补方案,如果县里在资金上存在一定困难,完成全部管网建设之后,可拿到70%的资金补助。
人大代表:污水处理厂建设不能开“空头支票”
温州市人大代表诸爱珍认为,建设项目应事先严密规划,开展可行性论证,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任务。如今,出现闲置和未能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说明政府在规划论证时不谨慎。项目已经拍板,资金却没到位,让市民觉得政府的承诺是在开“空头支票”。
对于一些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而最重要的管道却没能跟上,导致工程无法投用的问题,诸爱珍认为,如果市治水办在督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督促政府落实资金;相关部门在建设过程中遇到问题,如果及时沟通解决,那就可以规避今天发生的事情。
诸爱珍建议,建设、规划、监管部门应各司其责,担当起各自该付的责任,用纳税人的资金去建设公共项目时,要责任到位,同时要加强问责机制,督促工程顺利完工。
原标题:污水处理厂不能“晒太阳” 以奖代补推进管网建设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