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获悉,近日,四川省环保厅做出了关于2015年10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其中包含钢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公示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分公司化学原料药生产线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1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028-80589007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10月12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化学原料药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分公司化学原料药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仓储设施、辅助及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分公司
建设地点:成都市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
工程投资:该项目实际投资4800万元,环保投资762万元,环保投资比例15.2%。
项目建设情况:2013年4月,项目主体工程正式开始建设,2014年9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重庆三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和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重庆三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和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邛崃市环境监测站、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治理措施:车间颗粒物采用捕集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车间有机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光微波处理后用20m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用20m烟气排放。焚烧废气一套采用SNCR脱硝+省煤器降温+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KOH吸收,另一套采用SNCR脱硝+省煤器降温+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实现污水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处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用水主要包括员工办公用水以及食堂用水,生产废水(含中试车间)有工艺废水、真空泵循环废水、设备洗涤水、冷凝水等。工艺废水经蒸发浓缩,产生的浓水送焚烧站焚烧,产生的蒸汽冷凝水与设备清洗水、真空泵循环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系统。
本厂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能力900m3/d,主要采用吹脱+铁--碳电解+臭氧氧化+厌氧+CASS处理工艺。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声源经隔声、消声、减振等处理。
4、固废治理措施: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置,有机废液、可燃性工艺废渣、污水处理活性污泥、布袋尘、废包装等可燃性工艺固废送焚烧系统处理,不可燃危险废物送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外排的车间工业废气中的颗粒物、甲醇、HCl、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外排的焚烧炉废气中的HCL、SO2、NO2、HF、烟尘、二噁英类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表3中的标准;外排的锅炉废气中的烟尘、SO2、N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II时段相关标准;外排的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废气无组织排放中的HCL、甲醇、甲苯、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恶臭气体NH3、H2S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的PH、CODcr、氨氮、BOD5、SS、TP、甲苯、挥发酚、三氯甲烷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的B等级,二氯甲烷排放浓度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检查结果
有机废液、可燃性工艺废渣、污水处理活性污泥、布袋尘、废包装等可燃性工艺固废送焚烧系统处理,不可燃危险废物送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期间数据推算,项目外排燃气锅炉、焚烧炉废气中SO2、NOx排放量均小于环评预测值;经处理后的废水最终进入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重复统计。
6、卫生防护距离检查
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罐区边界外分别设置的200m、50m、10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医院、学校,无居民居住等环境敏感点。
7、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检查
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生产车间、仓库地面防渗,并设有环形收集沟;厂区集中设置1000m3消防水池;危化品库设置事故池,雨水总排口安装切断阀并设置消防应急池,污水处理站设置事故池。
公司制定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分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邛崃市环保局备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周芳13458557651
2、建设单位:何勇18683713719
医药化工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新迪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医药化工中间体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仓储设施、辅助及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
建设单位:四川新迪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成都市邛崃市羊安工业园区
工程投资:该项目实际投资1.4亿元,环保投资6172万元,环保投资比例44.08%。
项目建设情况:2013年4月,项目主体工程正式开始建设,2014年9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工业环境监测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重庆三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和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重庆三峡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和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中船绿洲环保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四川泰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邛崃市环境监测站、四川省华检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治理措施:车间颗粒物采用捕集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车间氯化氢废气、有机废气经酸雾净化塔+光微波处理后用20m排气筒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用20m烟气排放。焚烧废气一套采用SNCR脱硝+省煤器降温+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KOH吸收,另一套采用SNCR脱硝+省煤器降温+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实现污水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处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用水主要包括员工办公用水以及食堂用水,生产废水(含中试车间)有工艺废水、真空泵循环废水、设备洗涤水、冷凝水等。工艺废水经蒸发浓缩,产生的浓水送焚烧站焚烧,产生的蒸汽冷凝水与设备清洗水、真空泵循环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系统。
本厂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能力900m3/d,主要采用吹脱+铁--碳电解+臭氧氧化+厌氧+CASS处理工艺。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声源经隔声、消声、减振等处理。
4、固废治理措施: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置,有机废液、可燃性工艺废渣、污水处理活性污泥、布袋尘、废包装等可燃性工艺固废送焚烧系统处理,不可燃危险废物送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外排的车间工业废气中的颗粒物、甲醇、HCl、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外排的焚烧炉废气中的HCL、SO2、NO2、HF、烟尘、二噁英类排放浓度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表3中的标准;外排的锅炉废气中的烟尘、SO2、NO2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II时段相关标准;外排的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废气无组织排放中的HCL、甲醇、甲苯、粉尘、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标准;恶臭气体NH3、H2S的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标准。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外排废水中的PH、CODcr、氨氮、BOD5、SS、TP、甲苯、挥发酚、三氯甲烷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的B等级,二氯甲烷排放浓度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表2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检查结果
有机废液、可燃性工艺废渣、污水处理活性污泥、布袋尘、废包装等可燃性工艺固废送焚烧系统处理,不可燃危险废物送成都市兴蓉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期间数据推算,项目外排燃气锅炉、焚烧炉废气中SO2、NOx排放量均小于环评预测值;经处理后的废水最终进入邛崃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重复统计。
6、卫生防护距离检查
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罐区边界外分别设置的200m、50m、100m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无医院、学校,无居民居住等环境敏感点。
7、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应急预案检查
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生产车间、仓库地面防渗,并设有环形收集沟;厂区集中设置1000m3消防水池;储罐区设置围堰,并做防渗处理;危化品库、溶剂回收车间设置事故池,雨水总排口安装切断阀并设置消防应急池,污水处理站设置事故池。
公司制定了《四川新迪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邛崃市环保局备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周芳13458557651
2、建设单位:何勇18683713719
2.7L普拉多生产线扩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7L普拉多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内容:新增普拉多2.7L汽车座椅、内饰、门板、顶蓬、地毯各1.86万台(套)/年的生产能力。全厂生产规模为年产座椅、内饰等各4.86万台(套)。
建设单位:成都丰田纺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工程投资:总投资112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3万元,占总投资的3.41%。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建设,2014年11月竣工,2015年3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成都科技大学环保科技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四川博斯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治理措施:
针对有组织废气采取了处理措施。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实施了“清污分流”和“雨污分流”。
切割废水经自带模架底板过滤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能使用的部分定期经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废水总排口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开发区污水管网污水最终进入芦溪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芦溪河。
消防事故废水经雨污截阀控制可经废水总排口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
3.噪声与固废治理措施: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并设置有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4、环保管理
各项环保设施设备基本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制定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与工程有关的环保档案由制造部负责管理。管理部、制造部负责全厂环保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水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外排废水中pH值及SS、COD、BOD5、LAS、动植物油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结果
(1)废边角料、废弃树脂材料、泡沫屑、焊渣外售综合利用。
(2)废乳化液、废油、废活性炭、废溶剂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铅蓄电池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
(4)生活垃圾由及污泥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总量控制
根据监测期间数据推算,外排废气污染物中烟粉尘和VOC全厂实际排放量均小于全厂环评预测值;项目废水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重复统计。
6.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对项目周围居民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30份,收回有效调查表30份。经统计,部分被调查者对项目环保工作持满意或基本满意态度,其它无反对意见。
7.卫生防护距离内情况检查结果
项目环评卫生防护距离内现无环境敏感点分布。
8.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建设单位制定了《综合应急预案》。化学品库房外建有事故应急池,发泡原料间内建有事故应急池。消防事故废水经雨污截阀控制可经废水总排口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主要厂房地面硬化。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宋欢15928089490
(2)建设单位:王露15108426703
钢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钢渣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验收内容:粒铁粉生产线主体工程配套的环保设施。
建设单位: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达州市。
工程投资:该项目粒铁粉生产线实际总投资48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2万元,占总投资的1.7%。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3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8月建成粒铁粉生产线。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在主要产尘点1#原料仓、颚式破碎机、液压颚破机、振动筛、2#原料仓处共设置5套吸尘罩,粉尘经吸尘罩收集后引至3#转炉二次除尘系统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在受料、破碎、筛分等工序废气逸出点设置集气罩以减少无组织排放的影响。通过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原有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管网排入达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州河。
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对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管理、存储和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川环监验字[2015]第076号),验收监测结论如下:
1.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粒铁粉生产线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
2.噪声影响情况检查结果
该项目位于达钢原有厂区预留地内,属厂中厂项目,生产装置区四面均为达钢集团已建生产厂区,且采取了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项目20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点。
3.固体废弃物
磁选残渣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尘由集团公司炼铁烧结工序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公众意见调查
本次验收共发放3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收回28份。经统计,被调查者均对该项目的环保工作持满意态度。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公司制定了《达钢集团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处置突发事件指挥组,并对各成员工作职责和分工做了规定,提出了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措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孟春晓13518191597
(2)建设单位:杨雪13508242946
年开采800万吨(表内矿)钒钛磁铁矿原矿技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攀枝花龙蟒矿产品有限公司年开采800万吨(表内矿)钒钛磁铁矿原矿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年开采800万吨(表内矿)钒钛磁铁矿原矿技改项目的采矿场、排土场及开拓运输系统。
建设单位:攀枝花龙蟒矿产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四川省盐边县新九乡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88383.56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537.57万元人民币,占工程总投资的6.27%。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1年11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开始试生产。
环评编制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设计单位:攀枝花攀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施工单位:攀枝花蜀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华川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监理单位:四川省四维高建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环保监理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验收监测单位:攀枝花市环境监测站、盐边县环境监测站、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环保设施及措施已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
施工期:采用自带收尘装置的潜孔钻机作业,采用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未设置集中的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旱厕收集。采用微差爆破控制技术有效地降低噪声、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的影响。采取了相应的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措施。剥离表土单独堆存于表土场。对各类固体废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
运行期:采用自带除尘装置的潜孔钻机作业;采取洒水除尘措施;矿石破碎站和废石破碎站各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皮带运输系统和车辆运输均采取了密闭措施。现阶段工程处于山坡露天开采,无矿坑涌水产生。在朱家垭口排土场、东排土场、热水塘排土场下游分别建有2口地下水监测井。雨水经台阶的排水沟汇入采矿场东部总出沟口附近的高涧槽沟。采用皮带运送矿石和废石。编制了《年开采800万吨(表内矿)钒钛磁铁矿原矿技改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落实了生态影响减缓与防护措施,按采矿进度开展了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
攀枝花龙蟒矿产品有限公司成立安全环保科。安全环保科设科长1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4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等工作。制定有事故应急预案,将环保管理纳入生产管理系统。
三、验收调查、监测结果
1.社会影响、生态恢复调查结果
经验收调查,该项目未对周边居民的饮用水造成影响;该项目排土场周边500m范围内的26户居民全部搬迁完毕,同时盐边县人民政府出具了完成搬迁安置的确认函(盐边府函[2014]167号)。该项目采取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生态恢复措施,水保设施已通过四川省水利厅组织的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川水函[2014]1251号)。
2.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所测坝箐沟、李家河、高涧槽、西番河和热水沟布等6个地表水监测断面pH值、SS、DO、COD、BOD、NH3-N、石油类、硫化物、铁、钛、钒、钴、As、Hg、Cr6+、Ni、Zn、Cu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水质标准。所测地下水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NO2-N、NO3-N、NH3-N、硫酸盐、氯化物、Fe、Zn、Cu、Pb、As、Hg、Cr6+、Ni等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3.废气监测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矿石破碎站和废石破碎站除尘器出口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同时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5的标准要求。采矿场和排土场周界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同时均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的标准要求。
4.噪声监测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所测采矿场南、西南和北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南厂界夜间有超标现象(噪声超标2.9~5.2dB)。经验收调查,东南厂界外无环境敏感点。
5.土壤监测结果
土壤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3个排土场下游区的土壤重金属含量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
6.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调查结果
建设单位委托北京华测北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废石浸出毒性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项目产生的废石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石存于排土场,建设单位对不再使用的排土场进行了植被恢复。
建设单位委托攀枝花市环境监测站对采矿场和排土场下游排出的淋滤水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各点位的所有监测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政府统一清运处置。
机修废油收集后用作与本项目配套的选矿厂选矿浮选辅助料。
7.项目“以新带老”措施落实情况
经验收调查,该项目环评提出的矿区扬尘治理、落实矿区排土场及表土堆场水保措施和植被恢复措施、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等“以新带老”措施已落实。
8.公众意见调查结果
验收调查期间,向项目周边居民共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125份,收回有效公众意见调查表121份。经统计,被调查者均对项目环保工作持满意或基本满意态度,无反对意见。
9.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检查结果
本次验收项目的主要环境风险是排土场边坡失稳,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将对周围居民、地表水及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建设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在当地环保部门备案。施工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程胜高027-67885178
建设单位:高辉18008292677
原标题: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10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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