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不只在政府,还在民间。河长的名字听起来气派,担子可不轻,民间河长承担着监督河流治理的职能。谁在污染这条河?这条河的治理进度如何?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该如何解决?你家门口的这条河,变清澈了吗?
培训民间河长,构建河流保护网络
5月,针对南京全市街道骨干河长,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社区环境专业委员会、南京莫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对南京的莫愁河长进行了专业培训。为此,专家教授特别编撰了《环境监督员(水)培训教材》,并现场介绍了河流健康的重要标准。
5月底,“莫愁河长”完成了首次河流考察工作,也完成了各自认领的河流档案建设。河长手册具体包括:河流所处的位置、长度等,还根据现场拍摄的河流照片制作了PPT。
记者在莫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看到了一份空白的“莫愁河长”手记,监督指标大类有河流形态、水质状况、河道保洁、水生生物、周边设施等,每一项指标大类进一步细分,视情况打分,例如水质状况就再分为水体气味、颜色、酸碱度、溶解氧等8个小项,每个小项各5分,总分值40分。
“莫愁河长”还要就河流周边的环境状况向市民作访谈,了解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或者污染隐患等,并采用文字加图片的形式记录监督心得。
据莫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秘书长刘宁介绍,“莫愁河长”是民间河长监督第一责任人,也是河流的宣传员。河长要定期巡视河流,每月要完成水质采样工作, 同时利用自身和协会的资源,在河流周边开展一些保护水资源的宣传活动,规范河流周边个人行为,引导大家为河流保护建言献策、出资出力。
协会希望能够以“莫愁河长”为引领,建立由当地社区居民、民非机构、科研单位相关人员以及周边企业员工共同组成的河流保护网络,培养“人人关心这条河”的社会氛围。
携手推动南京秦淮新河治理
“莫愁河长”很多生活在河边,比如南京秦淮新河的河长李遇霞,就住在秦淮新河旁的水月秦淮小区。秦淮河在南京江宁区东山被分为两支,西支经西善桥至金胜村入长江,即秦淮新河,是1980年挖成的分洪河道。当上“莫愁河长”以后,李遇霞更加关注秦淮新河水质了。她发现,多数时间秦淮新河水质良好,但每天会有一段时间水流停滞,这时水面上就会逐渐汇聚起一层油污杂物,远远地飘来一股难闻的气味。
李遇霞开始观察:这些油污从哪里来?小区产生的污水排放到哪里去了?在多次实地察看后,李遇霞发现,污水通过雨水泵站排入秦淮新河。
李遇霞与附近居民密切关注着泵站排污的情况。6月,李遇霞分别用手机、摄像机对排污场景进行了现场拍摄,并通过政府热线电话12345,把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
7月,环保、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与李遇霞等居民现场座谈,公布了解决排污问题的方法和日程计划。与会的环保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向居民全面地介绍了针对这条河的系统改造工程,如小区内部的雨污分流改造、生态治理和修复等,都在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并承诺会尽快实现污水处理达标之后再排入河。这位负责人现场为李遇霞留下了联系方式,表示欢迎居民给予更多监督,提供更多信息,携手做好秦淮新河的环保工作,“我们是责任部门,有责任有义务把水治理好。”李遇霞告诉记者,会后,她非常高兴地看到,许多治污措施正在逐步落实。小西圩雨水泵站蓄水池中的污水正在进行净化,之前冷冷清清的污水处理厂响起了机器运转声。
亟待建立与官方河长的联系沟通机制
像李遇霞这样积极行动的河长还有很多,虽然作为志愿者,没有任何补贴,甚至自己有时候还要贴钱,但很多“莫愁河长”不仅自己关注认领的河流,还发动全家老小一起琢磨河道管理办法,发现污染问题,收集排污证据……
莫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志愿者发现,南京一个湖水质差的原因是养鱼,养鱼人投放粪便喂鱼,让水变得很肥,引发周边居民的愤慨。
此后,养鱼人每次试图投放粪便都会有人当面制止。养鱼人就奇怪地问:“你们怎么知道我啥时候喂鱼的。”周边居民们回答:“我们就在楼上用高倍望远镜盯着你呢。那么多双眼睛,你投放的时间规律,我们一下就摸清楚了。”
迫于周边居民的舆论压力,养鱼人再也不敢投放粪便了。
在那么多双眼睛的监督下,无人再敢肆意污染河流。不断汇聚公众的力量,正成为推动环保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莫愁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希望能把民间河长制与政府部门的河长制有效衔接起来,推动流域管理监督机制的长效化。
在一次座谈会上,一位多年从事环保工作的政府官员表示,环境治理不是政府部门一家的事情,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需要各种力量加入进来,补充和完善。以太湖治理为例,政府有规划、有目标,也有政策方面的措施,希望包括“莫愁河长”在内的群众、NGO能够与政府部门加强合作,更多地了解水污染治理情况,同时发挥“第三只眼”的作用,大家齐心协力改善环境质量。
江苏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程炜表示,民间河长的出现,是一件值得鼓励、支持和提倡的事情。政府部门在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政策措施实施效果难免不尽如人意。如果流域周边的群众能够自觉参与到环境管理中,监督破坏环境的行为,关注河道水质状况,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流域治理将会更加事半功倍。
程炜认为,建立民间河长与官方河长的联系沟通机制,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在沟通过程中,官方河长可以把特定流域的治理措施要求告诉民间河长,并根据民间河长反馈的各种信息,及时调整治理方案,通过不断的信息反馈,推动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河长制离不开公众参与
目前,“河长”制已成为众多地方治理水污染的一项有力措施。
“河长”制把地方党政领导推到了第一责任人的位置,最大限度整合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执行力,消除了早先“多头治水”的弊端,并将治污与其自身政绩有效挂钩,从而促使治理河水的人想方设法让河水变清。
尽管“河长”制在实际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项制度仍存在争议。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本来就有治理河流污染的责任,治理不力要问责,何必非得封个“河长”。目前,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很多,如果沿着现有“河长”制的思路,是不是还要任命各级党政“一把手”当“林长”(保护林地)、“空长”(治理空气污染)、“矿长”(避免矿难)等……如此一来,党政“一把手”纵有三头六臂,恐怕也难应付。
“河长制”作为环境保护的一项临时性举措,利弊得失有待检讨。比如,明确“河长”后,部分行政部门领导可能会产生事不关己的想法,将本该承担的职责推给“河长”。
单纯依靠政府以及负责人的环境管理,更多地透露出的是一种行政依赖。成熟的社会治理结构,不仅要求政府权力规范运作,也要激活民间自治的能力,鼓励民间力量的参与。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民间“河长”,主动巡查污染源,共同研究治理对策,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河长”制的涵义。
多年来,河流治理一直由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力度不够。由于长期以来环境治理的重点都放在工程治理上,没有把公众参与、社会动员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因此,公众不知道政府治理思路,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在河流治理中做些什么。人们抱怨,为什么花了那么多的钱,河水污染还是那么严重,而政府花很大代价搞起来的一些工程措施,也因公众的不理解甚至排斥,而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
发动公众参与,发动民间力量参与监督。政府要将公众力量融入“河长”制之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在治理河流污染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对社会公众进行全面动员,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聘请市民担任民间“河长”,参与河流治理及保护,检举举报污染河流的行为,真正落实公众评议权、参与权、监督权。
同时,把民间“河长”制与政府部门的“河长”制有效衔接起来,覆盖责任监管的“真空”地带,监督、协助政府部门落实河流治理职责。
目前,在一些地方,附近居民纷纷自愿加入民间“河长”的行列,治水的责任主体从政府变成所有利益相关方,说明治水工作真正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博得了群众的支持。因此,我们要积极利用这支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织密治理监管网络,形成多个主体共同参与治水、相互协调配合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推动区域和流域水环境治理。
何谓河长制?
“河长”制在中国由来已久。据《史记˙夏本纪》记载:尧时,鲧任“河长”,治水“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舜时,大禹子承父业,新婚不久即担任“河长”,“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劳神焦思,居外13年,过家门不敢入”,最后“四海会同”,“天下于是太平治”。
禹因治水“通九道”被民众拥为领袖。鲧因治水9年“功用不成”,被舜帝放逐羽山。这种朴素的“河长制”,一惩一奖,问责分明。
2007年,江苏省无锡市发生蓝藻事件,出现了“水危机”,催生一个推动河清水绿的可行制度——“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通过河长制,让本来无人愿管、被肆意污染的河流,变成悬在“河长”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无锡首创的“河长”制在太湖水污染治理中发挥出积极作用。此后,各地效仿无锡的做法,纷纷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河长”制。
如今,松花江、淮河、辽河、滇池、巢湖等水域,都以其为蓝本,建立了各自的水污染防治责任制。业内人士称,“河长”制有利于调动行政和经济资源,解决突出问题,推进河道综合整治。
官方河长有哪些作用?
•“河长”制能够对官员形成有效的压力,能够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执行能力。
•“河长”制可以弥补环保部门在进行水环境管理时面临的行政权限、技术手段、人员配备等方面的不足,使得水污染治理措施能够有效地落实下去。
•“河长”制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环保,有利于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运用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保护环境,方便各级地方领导直接进行环境决策和管理。
民间河长有何优势?
• 住在河流周边的居民可以随时随地关注周边河流的状况。
•经过专业培训之后,能够更加科学全面地收集更多关于河流的信息,对官方的河流治理措施形成积极有效的反馈。
•能够以友邻的身份,带动身边的更多居民参与到河流保护中,以更加亲和的方式开展河流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民可以参与河流及其河道的水污染防治、生态恢复,以及治理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
原标题:民间河长有多大带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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