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害为益:协同处置漆渣
根据国家规定,汽车制造产生的废漆渣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国内处置废油漆渣的方法一般为填埋和焚烧。填埋法占用大量土地、浪费资源且易造成环境污染;焚烧处理法是废漆渣无害化资源化的有效方式,但因国内技术设备相对落后,在燃烧过程中容易产生二次污染。国内甚至有将废漆渣在安置点就地封存的情况,暴置于露天场所,对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
世界各国对汽车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漆渣处置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最终确认利用水泥窑高温处置工业废弃物是最有效的处理方法。2011年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利用四号水泥回转窑建成了协同处理漆渣项目,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噁英排放符合国家规定
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理漆渣,先把漆渣加入分解炉中,然后漆渣随物料一起进入回转窑,分解炉的温度高于850℃,回转窑内最高温度可达到1600℃。在此条件下,二噁英可以完全分解,因此窑尾废气中二噁英排放浓度很低,不超过0.1TEQng/Nm3的欧洲排放物浓度限值要求,其排放浓度会明显低于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0.5TEQng/Nm3的焚烧炉最高允许限值。
粉尘排放量符合要求
根据漆渣进入回转窑中焚烧的工艺流程,产生含尘气体都要经过回转窑窑尾袋收尘及煤磨收尘器后才能排入大气。经过除尘器净化后的气体粉尘浓度不超过30mg/Nm3,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SO2的排放浓度符合规定
漆渣替代燃煤的硫份对比分析表中消耗量、全硫份、SO2产生量、回转窑吸硫、SO2排放量这5项指标符合规定,表中SO2排放量是按回转窑吸硫率98%理论计算的,按此计算,漆渣替代部分燃煤后,SO2排放量将增加1.20t/a。从目前吉林省内新型干法水泥回转窑窑尾烟气验收监测和日常监测来看,亚泰水泥公司回转窑窑尾烟气中SO2排放浓度符合相关规定。
NOx的排放
回转窑窑尾废气NOx主要是煤高温煅烧过程中产生的,根据试验结果,加入漆渣替代部分烧成用煤,废管道中主要污染物NO、NOx的浓度为219.8 mg/Nm3,低于其试验前的浓度,故视为窑尾废气NOx排放量不增加。
金属污染物
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对漆渣中金属含量分别委托了吉林大学、德国公司、天津环境检测中心3个单位进行监测,并取其监测结果的最高值,窑尾废气中Hg、Cd、As+Ni的占标率不超过7%,Pb为20%,均明显低于危险废物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利用回转窑协同处理漆渣,回转窑窑尾废气中粉尘、NOx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基本不会增加,窑尾废气中SOx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虽略有增加,但也符合环保要求。由此可见,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漆渣项目的实施对长春市环境综合治理、危险废弃物的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实现社会废料废渣的负增长具有重大意义,对我国大型城市依托现有水泥大型生产企业协同处置工业废弃物,实现循环经济起到了重要示范作用。
吉林亚泰集团是全国重点支持的十大水泥集团之一。2005年10月份公司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命名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是全国水泥行业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年7月同意企业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一汽集团公司汽车漆渣。项目环评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承担,项目于2010年开建,2011年投入使用,并通过吉林省环保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三同时”验收。项目运行5年来不仅解决一汽公司漆渣处理造成环境二次污染产生环境问题,而且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原标题:化害为益 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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