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以守住生态底线为目标,突出强化设施建设、总量控制、改革创新、科技进步、法制保障“五个支撑”,促进全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一是强化设施建设支撑。列入国家考核的21个重点减排项目全部建成投运;列入省级考核的31个重点减排工程项目6个建成,19个在建。认真组织实施《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切实抓好环境保护12件实事和《贵州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的建设任务。截至目前,环境保护12件实事2000个建设项目,已完成总任务的70%,有力提升了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防污治污支持能力。
二是强化总量控制支撑。深化管理减排、结构减排和工程减排措施。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电厂脱硫及水泥脱销等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减排效益。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淘汰落后产能,为高附加值、低污染的新兴产业发展及时供给环境容量。经测算,上半年,四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同比分别下降2.66%、5.63%、3.26%和11.49%。
三是强化改革创新支撑。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要求,制定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科学统筹、系统谋划、试点推进13项改革任务,明确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复制推广赤水河流域实施的第三方治理、生态红线划定等12项改革制度,启动乌江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总结清水江、红枫湖流域生态补偿经验,在赤水河推行生态补偿机制,用经济的办法促进生态保护。总结实施“河长制”经验,启动全省8大流域“河长制”工作,切实加强流域水环境安全。建立跨区域联合执法机制。一些改革事项如赤水河流域改革试点、生态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试点、执法联动机制建设等取得创新性进展,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
四是强化科技进步支撑。以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要素为重点,加强污染源调查与研究,着力摸清基本情况,健全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该省环境保护措施和标准体系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同时,着力抓好大气污染物源解析和容量研究、8大水系环境纳污量、土壤状况调查和治理对策研究等工作。积极建立环境质量定期会商机制,努力健全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数据库,将会商成果运用到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污染治理、环评、验收、执法等方面。
五是强化法制保障支撑。加快《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立法进程。充分发挥法院“145”(省院、4个市州院和5个基层县级院)、检察院“1+9+23”(省院、9个市州院和23个基层县级院)和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成立的“联动执法办公室”等机构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中的司法保障作用。认真执行新《环境保护法》,持续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2630人次,排查企业19993家,发现违法建设项目企业537家,违法排污企业642家,责令停止建设企业195家,责令停产企业363家,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治理企业1111家,关停取缔企业98家,罚款企业654家,处罚金额2795.5万元,移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18件,完成整改企业915家。
原标题:贵州省强化“五个支撑”促进全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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