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保局转发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管理工作。目前,国家已将此催化剂列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开发区环保局高度重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管理工作,要求相关企业不得随意堆存或不当利用处置废烟气脱硝催化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二是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凡是废烟气脱硝催化剂收集、贮存、再生、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转移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应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产生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企业,必须将不可再生且无法利用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交由具有相应能力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处理处置。
三是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加大对废烟气脱硝催化剂产生单位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废烟气脱硝催化剂行为,并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管理和再生、利用情况纳入污染物减排管理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范畴,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确保其依法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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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环保局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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