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半年,向违法排污频频亮剑。近日,天津市环保局通报上半年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成绩单,上半年,当地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136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4642家次,立案630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9件。在天津市曝光的10起违法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中,天保爱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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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企业超排按日计罚 8天“排”掉240万

2015-07-15 06:11 来源: 每经网 作者: 李彪

新环保法实施半年,向违法排污频频“亮剑”。

近日,天津市环保局通报上半年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成绩单,上半年,当地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8136人次,检查企业、点位14642家次,立案630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9件。

在天津市曝光的10起违法破坏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中,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司因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拒不改正,8天时间,30万元罚单变成240万元,同时企业负责人被约谈。《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新环保法正在深入推进,在一些环境污染较重的地区,已在逐步形成高压的环境执法态势,查处环境案件的数量和处罚的力度都在进一步加大。

企业超排被罚240万

今年以来,天津市各级环保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司法等强制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天津市环保局介绍,上半年,立案630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674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423起;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6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9件,实施查封扣押2件。

其中,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司因大气超标排放被执行按日连续处罚,领240万元环保罚单。

今年3月3日,天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静海经济开发区新区的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1号炉排放二氧化硫超标,当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时,对该单位处以罚款30万元。

但是,3月11日,天津市环保局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仍存在二氧化硫超标行为,拒不改正违法行为,遂对其下达按日连续处罚,自3月4日起至3月11日期间,共8天,每日处罚30万元,并对该企业负责人实施了约谈。

实际上,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按日连续计罚”等具有威慑力的手段正快速被运用,环保部数据显示,1-4月,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160件,罚款数额达11229.51万元。

从个案来看,陕西一家企业因对超排污染物拒不改正,领到1580万元的按日计罚罚单,成为个案罚款数额之最。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先良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环保执法力度在进一步增强,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其对环境违法的震慑作用也在快速显现。

10起典型案例曝光

为震慑生态破坏现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警示重点排污单位,天津市结合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设立曝光专栏。

天津市环保局称,充分发挥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的震慑警示作用,真正做到让排污企业不敢排、不能排、不想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首期曝光的10起违法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包括:天保爱华(天津)热力有限公司大气超标按日连续处罚案,王铁柱个体废旧塑料加工厂无水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案,天津中凯纸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案,北京铁路局天津建筑段宜白路供热站超标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案,天津长捷化工有限公司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滨海新区天津港联制钉有限公司偷排污水案,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粉尘超标案,天津中玻北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案,天津未来特克电子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案,天津盛相电子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案等。

其中,天津中凯纸业有限公司被查出,制浆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通过管道排至厂外东侧渗坑,渗坑未采取防渗漏措施,水污染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监测数据表明,厂区总排口和厂外渗坑水质严重超标。

为此,天津市环保局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万元(上限处罚),武清区政府对其依法实施了停业、关闭,公安机关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胡某及办公室主任刘某某分别实施行政拘留15天。

原标题:企业超排按日计罚 8天“排”掉2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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