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大气污染、水污染后,土壤污染正成为我国下一步重拳治理的重点。今年5月,有消息称《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土十条)已提交至国务院审核,预计今年年内或明年初出台。
近期,由于土壤污染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密集出台相关文件,加大防治和惩处力度。
此前,在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举办的政策对话会上,环保部原核安全总工程师杨朝飞表示,土壤污染防治要建立严格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
土壤治理不容忽视
去年4月,环保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该公报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
“如不采取有力措施,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将难以扭转,土壤污染将成为影响公众健康与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日前表示,若放任不管,一些地方吃住都将成问题。
我国是造船、航运大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类船舶建造、运营以及报废淘汰数量与日俱增。而废船上残存的各类废油、压舱水、舱底水、固体废弃物等,如果随意处置、非法或不规范拆解,必然导致对水陆环境造成高风险、高污染。中国拆船协会会长谢德华认为,中国拆船业的存在与发展,承担着废船拆解的重要社会责任。规范的环保拆船行为可以减少、降低乃至避免因随意与非法拆解所带来的污染。通过有效处置,将废旧船舶这一特殊商品变废为宝,不但能在绿色环保的基础上,将剩余价值最大化,还能减少因土壤污染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由于土壤污染很难通过感官察觉,污染物在土壤中迁移、扩散和稀释相对较慢,造成了土壤污染具有强烈的地域性。据悉,近期上报国务院的“土十条”,将把土壤污染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各级政府及相关企业。
非法经营屡禁不止
作为寿命近20年的老旧船舶,其保险和维护费用日益上升,再加上污染排放标准的不断提升,继续航行已难有盈利空间,如今它们的价值大多存在于钢铁身躯中。
美国一位名叫彼得˙格温的记者曾赴孟加拉国拆船厂采访,他回忆道:“按理说,远洋航船是不应当被拆卸的。其设计可以抵御世界上最凶险的自然环境中的极端破坏力,但船上也有防污漆、石棉和聚氯联二苯(PCB)等有毒有害材料。在发达国家,报废船舶受到严格监督且处置代价高昂,因此,世界上大多数的船舶拆卸被挪至孟加拉国、印度和巴基斯坦进行。这些地方劳动力价格低廉,而且监管松弛。”
根据他的描述,如果采用冲滩拆船方式,船嵌入泥地后拆解,会给水陆环境造成极大的破坏。
“听起来是门不错的买卖,但考虑到渗入我们土地当中的有毒物质,就不是这么回事了。”非政府组织“拆船论坛”的穆罕默德˙阿里˙沙欣对此表示担忧。
转到国内看,尽管大部分企业严格按照环保标准进行绿色拆解,但某些地区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营业执照的拆解“作坊”或“游击队”,还有一些没有拆船资质的修造船厂也在从事拆解业务。这些非法或不规范的拆船行为,由于缺乏监管,已成为水陆环境污染的严重隐患。北方某拆船企业负责人表示,面对越来越严苛的环保要求,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在所难免,但绿色之路是大势所趋,面对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我们不能攫取眼前利益而牺牲了未来大局。在拆船效益和成本达到平衡的基础上,企业环保投入的步伐不会停止。但是,他也坦言,就在他的企业附近就有一个滩涂拆船“作坊”,这些“作坊”对环保要求置之不理。他呼吁,有关政府部门不能只监管正规拆船企业,更要严厉打击非法与违规拆解行为。
规范监管废船源头
环保部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仅中央财政资金就有16.48亿元用于土壤污染治理。“土十条”出台后,政府可向任何一个能够找到的污染责任人追索全部治理费用。而且这种责任事实上是一种无限责任,即如果有关责任方无力负担其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偿付的污染清理费用和损害赔偿费用,则任何对其控股或参股的组织和个人均可成为追责的对象。
我国对船舶有严格的登记制度。船舶报废需要履行注销手续。但是船舶注销后,应该怎么处置?在何处拆解?谁来监管流向?目前尚待进一步规范。如果能从源头消除隐患、斩断祸根,老旧船舶拆解的入门关就守住了。
去年11月14日,浙江省台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海上巡航执法时查获一艘“三无”船舶,后被执法大队没收,并首次以“拍卖”的形式进行处理。执法大队大队长李海荣说:“渔业法中没收是最严厉的处罚。”他表示,他们也是首次以拍卖的形式进行处理,因“三无”船舶必须进行拆解,所以此次拍卖的是这艘船的残值(即船上钢板的价值),来参加拍卖的也是回收废旧钢铁的业主。拍卖成功后,该市的海洋与渔业部门将全程参与监督该船的拆解过程。尽管渔船和商船有所不同,不过,其拆解要求是一样的,务必安全、环保。
在近期召开的中国拆船协会部分地区会员企业座谈会上,一些拆船企业要求政府部门规范废船拍卖行为,禁止非拆船企业参与废船竞标拍卖活动,从根本上防止废船落入非法拆解渠道。
谢德华认为,不论是运输船舶、渔船,还是公务船舶,虽属不同类型或用途,且又隶属不同部门管理,但其报废监管基本要求、拆解准入基本标准应该是一致的。因此,各类废船要想得到妥善处置,必须要建立健全并完善废船监管与拆船管理法规制度和体系,从源头抓起,让船舶得到安全环保拆解,进而使水陆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原标题:土壤治理:废船源头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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