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阿克苏地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已经新发改农经[2013]2163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到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阿克苏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现对该工程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施工的合格的企业法人投标。
2、项目概况:阿克苏地区地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部,天山山脉中段南麓、塔里木盆地北缘,东经78°03′~84°07′、北纬39°30′~42°41′间,东邻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西接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西南与喀什地区接壤,南隔塔克拉玛干沙漠与和田地区相望,北以天山为分水岭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毗邻,西北以天山山脉中梁与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交界。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
该工程包括2个中心水文站(柯克亚上段站和沙雅站)分别建设于阿克苏市(距城区23Km)和新和县(距县城7Km)。1个驻测水文站(盐水沟站)建于库车县(距县城17km)。1个巡测水文站(喀普斯浪河站)位于拜城县铁列克镇,拜城巡测基地建于拜城县。本项目水文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及附属设施等。该项目评标采用随机抽取法,发包价格为874325.01元。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7月15日,计划完工日期:2015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予通过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废标处理。
4.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22日至2015年6月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地点为阿克苏地区招投标中心四楼开标室(市北大街5-1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及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发包人:阿克苏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地址:阿克苏市环南路32号联系人:徐敬东电话: 138992001560997-6335388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乌市黄河路93号七一酱园高层B座1512室联系人:赵丽电话: 13899907390传真:0991-5843311
时间:2015年6月17日
原标题:阿克苏地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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