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提出,每年两会期间,环保部应该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让代表进行投票。环保部应当参照财政部每年在全国两会上报告工作,并接受代表的投票评价,如果报告得不到通过或连续两年得不到六成以上代表赞成,部长应引咎辞职。(3月4日《华商报》)
这个提议的可取之处在于,直面环保法规执行不力的现实,强调了环保部门的直接责任,并期待以此来促进环保工作的推进。从理论上说,环保部作为政府部门,接受人大的监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否就由环保部单独向人大报告工作,并以此作为部长履职是否合格的凭据,值得商榷。
代表有此议案,是鉴于近年来环境保护问题引起民众日益关注的现实。但如果说环保问题因其极端重要性而需要环保部向人大“述职”,那么教育、医疗、城镇化等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也并非不重要,相关部门是否都要各自向人大报告工作?这显然是不现实的。实际上,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部分,每年向人大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会用相当的篇幅,着重来谈环保问题,足见政府对环保工作的极端重视。
环境恶化,从地方政府、企业到公民个人,可说都有一定责任,如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长而忽视环保,一些企业推脱社会责任明里暗里排污,很多公民开大排量汽车或燃放烟花爆竹等。但是到头来,却将环境恶化的责任一古脑推给环保部门,仿佛正是这个职能部门的疏于履责,才造成诸多不良后果,这能说公允吗?
更何况,环保绝非环保部门一家之事,而是牵涉很多其他部门,从而导致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现象,也是环保工作开展不力的根源之一。涉及大气、水、核安全等领域的环保,都是由多部门、多头管理,例如地下水的管理,除了涉及环保部、水利部以外,还涉及国土部。相关部门的职能未能截然分开,看似分工明确,实则“九龙不治水”。
因此,建设美丽中国,环保部门固然责无旁贷,但如果仅仅以为向环保部施压就能解决环保问题,这种出发点本身既不科学,从操作性上讲,也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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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迎接新常态:2015两会节能环保专题报道
原标题:“环保部向人大报告工作”有些想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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