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17hm2,总投资37500万元。项目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5万m3/d(近期2万m3/d,远期3万m3/d),主要收集兰州新区中北片区的污水,总服务面积4300hm2。项目污水处理工艺拟采用“水解酸化+A2/O+深度处理”工艺,经处理后的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并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标准要求后排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污水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德威华泰(兰州)水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瑞玲翠苑五号楼三单元501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256058 联系人:刘素青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兰州交通大学环境影响评价所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政编码:730070 联系电话:0931-4938227
联系人:王刚 E-mail:whgy1981@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通过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对项目影响区域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对各环境要素(大气、水、声、固废等)的影响程度,并结合公众参与意见提出可行的环保措施,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有关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各环境要素(大气、水、声、固废、生态等)的影响预测分析,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确保各项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有关信息的了解情况。
(2)公众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度。
(3)公众认为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
(4)公众认为项目建设可能会带来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5)公众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6)公众对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公众对本次公众参与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公示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关于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时间
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原标题: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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