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大气污染有“三区十群”之说,其中“三区”指的是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随着11月25日《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的印发,再加上7月25日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三大重污染地区的重点行业限期治理方案已经出台完毕。“三区”方案中都规定开展电力、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的大气污染限期治理行动,其中根据各区具体情况的不同,治理要求也不尽相同。北极星节能环保网特整理出“三区”治理方案相关内容,供读者区别对比。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
规定目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四行业主要污染物比2013年下降30%以上
发布时间:2014年7月25日
地区范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
具体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92 家企业、777 条生产线或机组全部建成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工程,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去除效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2013 年下降30%以上。
四大行业中环保部要求加快火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燃煤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要进行升级改造。2014 年底前,京津冀区域完成94 台、2456 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改造,70 台、1574 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改造,66 台、1732 万千瓦燃煤机组除尘改造。山东、山西、内蒙古三省(区)完成191 台、5272 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硝改造。
同时,抓紧钢铁企业脱硫除尘设施建设。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均应安装脱硫设施,实施全烟气脱硫并逐步拆除烟气旁路。2014 年底前,京津冀区域完成257 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139 家钢铁企业除尘综合治理;加大水泥企业脱硝除尘改造力度。新型干法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2015 年7 月1 日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完成155 条、42.4万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完成60 家水泥企业除尘综合治理;推进平板玻璃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未改用天然气或集中式供气的,必须配套高效脱硫装置。玻璃熔窑应配套建设高效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安装高效除尘设备。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原料破碎等环节实施密闭操作。2014 年底前,京津冀区域完成46 家平板玻璃企业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改造。
《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
规定目标:长三角地区四行业主要污染物比2013年下降30%以上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6日
地区范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具体要求:根据环保部要求,长三角地区543家企业、1027 条生产线或机组全部建成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工程,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去除效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2013年下降30%以上。
环保部提出,要加快火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燃煤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推动实施烟气脱硝全工况运行,不能稳定达标的要进行升级改造。2015 年7 月1 日前,长三角地区完成691台、3409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改造,496台、1370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硝改造,687台、3896万千瓦燃煤机组除尘改造。同时,环保部要求进一步提升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新建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安徽省新建燃煤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到2020 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现役30 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 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安徽省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环保改造。
在电力之外,《长三角》对其余三个行业也提出了要求,2015 年7 月1 日前,长三角地区完成51 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48 家钢铁企业除尘综合治理;完成112 条、32.7 万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完成132 家水泥企业除尘综合治理;完成43 条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改造。
《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
规定目标:珠三角及周边地区四行业主要污染物比2013年下降25%以上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6日
地区范围:广东省、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具体要求:提出珠三角及周边地区352 家企业、450 条生产线或机组全部建成满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治污工程,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染物去除效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2013 年下降25%以上。环保部对珠三角及周边地区的电力行业加快火电企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提出严格要求。具体而言, 2015 年7月1日前,珠三角及周边地区完成252台、1097万千瓦燃煤机组脱硫改造,214台、1235万千瓦火电机组脱硝改造,269台、1583万千瓦燃煤机组除尘改造。广东、海南新建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 毫克/立方米),湖南、江西新建燃煤机组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广西新建燃煤机组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到2020年,广东、海南现役30 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10 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鼓励其他地区现役燃煤发电机组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环保改造。
在电力之外,环保部对其余三个行业的要求分别是:2015 年7 月1 日前,珠三角及周边地区完成20 台钢铁烧结机(含球团)脱硫改造、3 家钢铁企业除尘综合治理;完成93 条、24 万吨/日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完成173 家水泥企业除尘综合治理;完成33条平板玻璃生产线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改造。
延伸阅读:
国务院通过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