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动力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计划对乙烯厂两台110t/h燃油锅炉进行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脱硫、除尘采用一体化技术进行改造,每台锅炉设置一套独立的SCR脱硝系统。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分公司乙烯厂动力锅炉脱硫、脱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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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动力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

2023-12-07 17:32 来源: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动力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计划对乙烯厂两台 110 t/h 燃油锅炉进行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脱硫、除尘采用一体化技术进行改造,每台锅炉设置一套独立的SCR脱硝系统。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石化分公司乙烯厂动力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 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吉林石化分公司乙烯厂动力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炼化新材料〔2023〕282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招标内容是吉林石化公司乙烯厂动力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

主要内容包括:对乙烯厂两台 110 t/h 燃油锅炉进行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脱硫、除尘采用一体化技术进行改造,对锅炉系统进行适应性改造。

主要工程量:(1)脱硝系统:每台锅炉设置一套独立的SCR脱硝系统(共2套,不含锅炉受热面改造部分),氨供应系统共用(共1套)。脱硝系统本体包括脱硝反应器、脱硝烟道、烟气导流装置、反应框架,催化剂及支架等;液氨蒸发系统包括液氨蒸发器、氨气缓冲罐、氨气稀释槽、压缩空气罐、稀释风机、氨空混合器、喷氨格栅等,以及系统范围内的所有管道、阀门、仪表、电气等;烟道系统上级省煤器出口烟道至SCR反应器入口和出口烟道。(2)脱硫除尘工艺系统:主要由吸收剂溶液制备系统、烟气系统、吸收系统、排空及抛弃系统、工艺水及压缩空气系统组成。烟气系统包括烟道,烟道钢支架,烟囱;吸收塔系统包括吸收塔、循环泵、氧化风机、除雾器、搅拌器等;排入系统包含吸收塔排水坑,排水泵;

(3)锅炉尾部系统:省煤器拆除及恢复,新建省煤器。

2.3计划工期

暂定2024年3月1日开工,2024年9月30日中交,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如下:

2.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包括:吉林石化分公司乙烯厂动力锅炉脱硫、脱硝及除尘治理项目工程施工。

与本工程有关的专业工程但不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范围: /。

2.6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建设模式: E+P+C

2.7合同估算额: 1972.85 万元(含税)1809.95(不含税)。

2.8报价方式:

本招标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投标人应依据本招标文件的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结合投标企业自身实际,以不高出最高投标限价的要求,合理报出取费费率。

2.8.1 投标人的报价为按费率报价,投标人根据工程施工图纸、经批复的设计变更单、有效的现场签证单,按照合同约定的中标费率办理工程结算,其他工程执行《吉林石化公司工程计价依据及相关要求》(2022版)。

2.8.2设置一项最高投标限价,即:执行中油安装定额部分的安装工程,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数,最高取费费率不超过 106 %。

2.8.3 报价范围、报价依据、报价要求及投标人采购材料范围、价格、材料管理等未尽事宜,在招标文件中以“投标报价要求”及 “甲乙供材料范围”进一步明确。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从事工程建设的工程施工企业。

1.2具有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并持有GC2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

1.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

2.业绩要求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新建石油化工成套装置 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4.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4.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5.项目经理要求

5.1具有 机电或建筑 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3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新建石油化工成套装置 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5.4不得同时担任 吉林石化公司 以外的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6.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6.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6.3人员资质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中 级及以上职称。

6.4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 吉林石化公司以外的在建项目兼职。

7.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二)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分包要求:允许分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分包商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入库资质满足分包要求。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2.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3.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投标人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 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3-12-07 08:00:00至截止时间2023-12-13 23:59:59(北京时间)。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4.4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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