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行环保信息披露制度改革过程中,在业内称为 “鸡肋”的上市环保核查被环保部拿来最先“开刀”。日前,环保部召开常务会议指出,目前我国的上市环保核查存在主体责任不清、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核查周期较长,甚至存在利益寻租等突出问题,因此,会议决定将由政府主导的上市环保核查全部交还市场主体负责,环保部与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全面停止受理、开展上市环保核查,但取消制度后将尽快拿出严格规范监管措施,严格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环保监管,加大政府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核查制度形同虚设
“目前,各级政府主导的上市环保核查已成‘鸡肋’,甚至可以算做形同虚设的环节。”这是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蓝虹和不少环保专家在多个场合表达的观点。资料显示,上市环保核查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首次申请上市并发行股票、申请再融资、资产重组或拟采取其他形式从资本市场融资的公司,开展环保管理、环保守法行为的全面核查、环保信息的持续披露、后续监管。
据了解,自2001年以来,我国环保部门开展了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此后,原环保总局还陆续发布政策,明确对从事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及跨省经营的“双高”行业(13类重污染行业)的公司申请首发上市或再融资的,必须根据环保总局的规定进行环保核查。
蓝虹坦言,该项规定实施以来,不少公司的IPO或再融资因环保核查而“卡壳”甚至搁浅。资料显示,宝硕股份、广州浪奇等公司都曾因募投项目未通过环保核查而终止定增。然而,早在2010年,环保部就发现上市环保核查问题较多。当年,环保部明确表示,部分地方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不够充分,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后督查不够深入,极个别省级环保部门还违反分级核查管理规定,越权为企业出具上市环保核查意见,严重干扰了上市环保核查工作秩序。蓝虹分析称,不少地方培育出一个能够为其贡献大量税收的上市公司非常不容易,因此主观上会帮助这些公司通过上市环保核查,即使环保部主动与地方共享企业环保信息,地方也会想尽办法“视而不见”,彻底将核查变成“走过场”。
政府早该放手
虽然在采访中,不少企业都回避了谈论上市环保核查制度调整后的影响。但站在企业的角度,不少业内人士仍认为,如果维持目前国内的上市环保核查现状,由政府还是由市场来做,对于企业的影响都并不明显。大同证券首席分析师胡晓辉表示,环保核查对上市企业无法起到环保限制的作用,反而为更多的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了机会。
“以往的环保核查实际上是一种政府行为,通过权力强行设置了一个门槛,等着待上市的企业去跨,”胡晓辉坦言,“在部分企业看来,环保核查显然比日常检查更好应付:一旦设立了门槛,这些准备上市的公司考虑的便不再是如何进行环保,而是如何投机取巧钻空子,应付核查突击过关,在环保方面该下的工夫都花在公关上了。”
对于政府将环保核查完全放给市场,企业大多是感受到了一定压力的。从国际经验来看,成熟资本市场的上市环保核查由市场主体负责,券商或者投资方会要求上市的主体公司自行或是委托第三方的机构进行环保、健康、安全方面的调查,编制信息披露的报告,使投资方或者是券商可以清楚判断有关环保健康安全的风险,判断该企业是否具备上市的要求。“从理想的状态来看,第三方是独立于企业、政府之外的,能为所有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核查环境,真正将环保核查的‘分量’加足,但不可否认,目前我国不少第三方企业根本无法切断与政府间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些机构甚至就设置在政府内部。”蓝虹无奈地表示。
严控三方机构资质
“其实,环保部门取消上市环保核查并不能否定该环节本身其实是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蓝虹表示,相比对一个环境违法的企业进行罚款,不能上市的威慑作用明显更大,因此,把上市环保核查交给市场以后,政府如何加强其他环节监管,市场核查如何更公平就是下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了。
环保部此次明确要严格规范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在蓝虹看来,就是要求政府全面公开披露企业环保信息,让社会、每一位股民充分了解。“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对于企业环境违规、违法行为、结果信息的公布并不完整,不少政府为维护企业形象对于这些重要信息公布的非常模糊、有意忽略甚至不公布。”蓝虹称,这对于持股人来说,其实是非常严重的欺瞒行为。
此外,上市环保核查不由政府来做不等于不做,确保第三方核查机构不受政府干预、不与企业勾连作弊是制度建立最基本的条件。蓝虹介绍,目前,发达国家对于上市环保核查机构的监督非常严格,首先建立资质审核门槛相对较高;其次,机构只要出现了一起作弊行为,不仅机构本身彻底失去从业资格,就连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都将被彻底清除出行业,不能再变相成立其他公司继续进行相关业务,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环保核查的效力真正显现出来。
原标题:上市环保核查:政府停 市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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