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越城区的绍兴市白鹭印染有限公司等3家印染企业近日以排污权作抵押,获得了4313万元贷款,每吨废水排污指标抵押物评估价值达到7500元以上,约为原评估价值的六七倍。
今年8月,人民银行绍兴市中心支行与市环保局联合修订了《绍兴市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排污权抵押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届满日,中长期贷款最长不超过5年。排污权抵押贷款只能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或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用途。排污权抵押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抵押排污权评估价值的80%。同时,办法还对贷款程序、抵押排污权处置、信息查询作了明确规定。
越城区(含袍江、高新区)早在2009年就推出了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新修订的办法与原试行办法相比,主要差别在于排污权评估价值由原来的以环保部门出具的排污权评估证明确定,转变为可以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协商评估,借贷双方仅需在环保局备案登记。核定抵押贷款额度的灵活性增加,有利于进一步活跃环境资源要素市场。新办法出台前,越城区(含袍江、高新区)共有22家印染企业以排污权作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6959万元。新办法实施后,相关部门预测,可为绍兴企业增加20~30亿元的贷款。
目前,越城区(含袍江、高新区)和柯桥区均形成了较为完备、顺畅的排污权抵押贷款机制,排污权抵押贷款已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新的有效途径。对企业而言,在当前融资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企业可凭借排污权获得贷款,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降低了企业相互担保的风险。对银行而言,排污权作为优质的、有增值空间的无形资产,排污权抵押贷款风险较小。对环保监管部门而言,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排污权的“含金量”,使排污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稀缺资源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以利益驱动倒逼企业珍惜有限的排污权,诚信守法经营,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推进节能减排和产业转型升级。
原标题:排污权评估价值翻了六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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