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EPC)招标公告,项目近期建设规模15000m/d,项目总投资25724.84万元,计划工期730天。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EPC)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3GC010285)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永济市一、招标条件本永济经济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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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运城市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EPC)招标

2023-08-28 14:55 来源: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8月26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了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EPC)招标公告,项目近期建设规模 15000m³/d,项目总投资25724.84 万元,计划工期730 天。

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GC01028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永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EPC)(招标项目编号:2023GC010285),已由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近期建设规模 15000m³/d,污水处理工艺:水解酸化+A2/0+混凝沉淀+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催化氧化+曝气生物滤池。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EPC)

(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管网收集工程、污水厂建设工程及中水回用工程。污水管网工程包括14750m的污水管道及配套检查井等附属构筑物;污水厂建设工程包括预处理构筑物、强化一级处理构筑物、生物段处理构筑物、深度阶段污水处理构筑物及污泥脱水、鼓风曝气、变配电室等附属构筑物及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等建构筑物。中水回用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回用水池及加压泵房,配套再生水管道 20500m 及中水管道配套附属构筑物。

(2)建设地址: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3)投资概算:总投资:25724.84 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23260.39 万元。

(4)计划工期:730 天;

(5)质量要求:设计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行业、山西省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工程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相关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服务、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含联合试运转)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同时承担相关总体协调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 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 (EPC):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组成的联合体须具备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②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③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含)以下单位(≤2 家)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施工企业应当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④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9 月 2 日 00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法: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sxzwfw.gov.cn)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USBKey),同步成功后凭借 CA 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交易系统登陆入口登录,通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pdf 格式),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同步成功后方可使用 CA 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http://60.222.45.142:9000/)上传经过CA 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wenc 格式)。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方式:通过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和建设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山西省运城市永济市城西街道电机大街 21 号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楼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180359662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建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学苑路禹都花园西门高架桥东侧(禹香苑商务酒店正对面)天和物业三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592860077

电子邮件:sxjb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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