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国中水务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告知函》(秦城管执法函〔2023〕12号),公司下属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污水”)的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将于2023年7月31日到期,到期后特许经营期不再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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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子公司污水处理厂被通知特许经营权不再延长 公司认为应延长10年!

2023-07-24 08:36 来源: 国中水务公告

7月21日,国中水务发布公告,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收到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具的《告知函》(秦城管执法函〔2023〕12 号),公司下属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污水”)的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将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到期,到期后特许经营期不再延长,要求公司安排专人配合做好项目资产清点及移交准备工作。

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已于 2019 年 5 月完成提标改造工程并按一级 A 标准运营,目前正处于项目结算阶段。依据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与秦皇岛污水 2017 年签署的《关于秦皇岛市海港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专营权合同补充协议》(双方确认秦皇岛污水实施技术改造的投资估算为 18,590.91 万元,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暂定为秦皇岛市物价局(秦价函字[2014]20 号)核定价格(即价格 1.5 元,特许权合同期限不延长调整为 1.81 元/吨,特许权合同期延长 10 年调整为 1.50 元/吨,特许合同期限延长 15 年调整为 1.45元/吨),以补偿此次升级改造新增投资及运营成本”。),以及公司实际征收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为 1.50 元/吨,公司认为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的特许经营期应延长 10 年,至 2033 年 7 月 31 日到期。

针对该事项,公司与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保持密切沟通和关注,争取得到圆满解决,同时也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秦皇岛污水的资产总额为 227,680,797.75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 5.7%;净资产为 90,943,727.53 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 2.9%;营业收入为 61,981,132.04 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21.6%;2022 年秦皇岛污水的净利润为 5,283,376.10 元。

如根据《告知函》执行特许经营权终止,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收入成本从 2023 年 8 月起不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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