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海口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为满足观澜湖旅游园区及周边污水处理需求,原则同意建设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进厂干管、污水厂、污水厂出水管、3座提升泵站及其附属建(构)筑物。项目估算总投资25796.16万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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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2.58亿元 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获批

2022-11-02 09:40 来源: 海口市发改委

10月28日,海口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同意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为满足观澜湖旅游园区及周边污水处理需求,原则同意建设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进厂干管、污水厂、污水厂出水管、3座提升泵站及其附属建(构)筑物。项目估算总投资25796.16万元。

关于同意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海发改产业函〔2022〕1131号

龙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批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海龙水报[2022]11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观澜湖旅游园区及周边污水处理需求,原则同意建设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水进厂干管、污水厂、污水厂出水管、3座提升泵站及其附属建(构)筑物。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25796.1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7949.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233.29万元(含征地补偿费1693.44万元,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预备费15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3.76万元。

四、请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补充招标投标的相关内容。

五、请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待规划选址、土地预审、工程建设资金及其他条件落实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有关规定 报送审批。

六、此文自批复之日两年内有效。

七、原海发改产业函[2021]640 号作废。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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