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境内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稳定劣Ⅴ类水体消除成果,县级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质保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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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

2022-09-09 09:10 来源: 北极星水处理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境内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稳定劣Ⅴ类水体消除成果,县级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质保持稳定;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贾鲁河、伊洛河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显现,黄河干流生态屏障筑牢,贾鲁河、伊洛河实现“有鱼有草”。

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郑州市地跨黄河、淮河两大流域,是黄河中游和下游的分水岭,也是淮河重要支流颍河、贾鲁河的源头区。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十三五”期间,郑州市水环境质量得到了大幅改善,贾鲁河、双洎河水质由劣Ⅴ类改善到Ⅳ类、Ⅲ类,其中贾鲁河综合治理作为郑州市的“金腰带”工程,统筹治理达96公里,通过综合治理实现了河流流量和水质双双改善,目前,贾鲁河正式成为郑州市新的景观绿色廊道,提升了郑州市的居住环境及城市形象。虽然郑州市水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但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沿黄生态保护示范区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部分支流污染仍然严重,水资源匮乏、河流生态流量不足,河湖水生态敏感空间被侵占,水生态功能退化严重,郑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向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郑州加快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关键阶段。在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十四五”时期是立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迈向2035年美丽水生态环境“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目标的第一个五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郑政〔2021〕12号),编制郑州市“十四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统筹谋划好郑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建设具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鲜明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夯实筑牢水生态环境的需要。

一、郑州市水生态环境状况

(一)“十三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成效与经验

1.工作成效

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实现大幅改善。“十三五”期间,郑州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较大,郑州市6个国考断面中,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水质由“十二五”末的劣Ⅴ类改善到Ⅳ类;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水质由“十二五”末的劣Ⅴ类改善到Ⅲ类;黄河花园口、伊洛河七里铺和贾鲁河尖岗水库3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年均值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贾鲁河中牟陈桥断面和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水质实现了自国家淮河治理以来、自国家河流断面水质考核以来历史性的突破。

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2016年以来,通过截污治污、河道治理、生态修复等系统治理,已为郑州市贾鲁河(航海路—化工路)、金洼干沟、瓦屋李明沟、金水河(农业路附近)4处国家认定的城市黑臭水体除名,郑州市区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无问题反弹和水体黑臭现象。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平稳。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白沙水库因地处典型高氟区出现氟化物超标,李湾水库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和氟化物超标,新密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总硬度超标外,其他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

2.经验总结

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制定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郑政文〔2017〕3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河流水质排名制度等2项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7〕30号)、《郑州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从2017年开始,每年初制定《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责任落实。出台了《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郑发〔2016〕5号),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根据郑州市实际,出台《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7〕194号)将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环境质量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格环保目标管理,采取定量考核的方式,年初签订、季度督查、年底排名,对未完成任务的,取消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试行)和郑州市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9〕41号),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水污染攻坚工作落到实处。

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贾鲁河流域新建和改造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双桥污水处理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等3座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9万吨/天;双洎河流域新增新郑市城关污水处理厂、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新密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38.8万吨/天,大大提高了全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市区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各县(市)建成区污水处理收集率均达到95%以上。

深入推进河道综合治理。“十三五”期间,郑州市重点实施了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索须河生态景观提升工程、双洎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等。特别是贾鲁河综合治理项目,作为郑州市的“金腰带”工程,统筹治理达96公里,跨越7个区县(市),努力打造安全河、生态河、幸福河、景观河、文脉河。目前,贾鲁河正成为郑州市新的景观绿色廊道,河流流量和水质双双改善,提升了郑州市的居住环境及城市形象。

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整治。开展了南水北调干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安装警示牌198个,界牌164个;排查整治南水北调干渠郑州段全部23个风险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动态清零,南水北调干渠郑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确保了“一渠清水永续北送”。高成效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完成193个县级及以上水源地问题的整治,消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隐患。

积极推动全民共治氛围。深入开展“郑州环保世纪行”活动,通报工作进展,曝光突出问题。《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8〕115号),将排污口、黑臭水体等问题统一纳入12369环保举报范围。

(二)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严峻

水资源严重短缺且开发利用程度高,生态用水不足。郑州市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仅有121立方米,不足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16,全省的1/3。郑州市降水量年内分布不均匀,同年月最大降水量是月最小的19.5倍,同时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现状地表水开发利用已达到高开发利用程度,区域地表水基本不具备新增大中型开发利用工程条件。全市水资源基本保障了生产生活用水需求,但生态环境用水不足,导致现状流量补给受限的汜水河、双洎河、枯河等部分河段断流、干涸情况突出。同时,一些河流生态流量严重不足,双洎河新郑站维持河道基本自净能力的目标生态需水量满足率仅为49.17%,满足程度为劣。伊洛河黑石关站7—10月维持土著鱼类、植被需水的敏感期生态需水满足程度为劣,满足率仅有32.5%。

部分水体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虽然“十三五”期间,郑州市水环境质量有了较大改善,但国控断面颍河白沙水库等不能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其中白沙水库2017年—2020年水质均为Ⅳ类,未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超标因子主要为氟化物、化学需氧量。省控梅河老庄尚村、丈八沟梁家桥断面,市控汜水河口子、索河入须河处、须河高速公路桥、潮河入郑处断面均不能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其中汜水河口子、索河入须河处断面2019年水质为劣Ⅴ类,须河高速公路桥常年断流。

城镇基础设施尚不完善。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处理厂运行“旱涝不均”,有些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有些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较低。部分区域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发展需求。此外,农村生活污染凸显,一些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因运营经费没保障、管网不配套、管理机制不顺等多种原因,未充分发挥治污效益,目前部分支流河段还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大。

流域水生态系统脆弱。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河流呈现高污径比,水生态系统超出自身承载能力,双洎河、汜水河等平原河道水资源短缺、生态基流严重匮乏,水体自净能力降低,河流生态功能降低。同时,水系上下游之间修建大量的拦蓄闸,人为破坏了河流的天然连通性与水流连续性,河流自然生态空间和生物栖息地等发生较大变化。沿黄湿地正面临着水利工程、围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湿地面积不断减少。区域内白沙水库、尖岗水库富营养化指数呈上升趋势,白沙水库连续两年出现轻度富营养化。区域内部分支流断流干涸,中心城区、巩义市、登封市等城区河段两侧普遍硬化,部分河段底部硬化,下游河道还存在围垦、违建侵占河道现象,加之闸坝拦蓄导致河流纵向连通性差,对河道水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河流水生态系统受损,水生生物多样性较差,水体自净能力低,流域水生态系统整体较脆弱。

水环境风险不容忽视。郑州市水环境风险源企业数量多、类型广,涉及食品加工、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制造等,全市所有工业、生活污染源最终全部汇入贾鲁河、双洎河,贾鲁河、双洎河水体环境风险较大。郑州市黄河邙山地表水饮用水源、黄河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源和尖岗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均有交通穿越情况。同时郑州市作为区域交通枢纽,交通运输量大,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突发水环境风险不容忽视。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围绕“东强、南动、西美、北静、中优、外联”的城市功能布局,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有效提升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为加快建设具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鲜明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夯实筑牢水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三水统筹,系统治理。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统筹饮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等任务,统筹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多措并举。

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根据市辖黄河、淮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水生态环境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实际情况,对不同流域、区域、河流制定不同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措施,体现不同区域特色。

突出重点、精准施策。以河湖为统领推进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对水质不达标的河流、常年或季节性断流的河流、水生态退化严重的河流和历史污染较重的河道,按照“四个在哪里”的要求,突出“一河一策”,提出水污染治理、生态流量保障和水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上下结合、部门联动。充分衔接国家、省级规划相关要求,规划任务措施衔接市水利、城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重点工作,真正落实“三水统筹”,工程项目与区县(市)进行多轮次对接,确保项目落地可行。

(三)规划范围与时限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郑州市6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上街区、惠济区)5市(荥阳市、新郑市、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1县(中牟县)及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经开区、郑州高新区。

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

(四)规划布局

落实“三水统筹”要求,节水优先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促进污染减排、开展退耕还湿及滩区治理和河湖生态整治,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构筑“一屏(黄河干流生态屏障)四带(伊洛河、贾鲁河、颍河、双洎河河流生态带)多廊(汜水河、枯河、索须河、魏河、金水河、熊耳河、七里河、潮河、丈八沟、石沟、小清河、东风渠等河流生态廊道)”的区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格局。黄河流域以“一干(黄河干流)三支(伊洛河、汜水河、枯河)”为重点,抓好滩区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工作,综合提升水源涵养和滩区生态系统稳定性;淮河流域以“三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两库(白沙水库、尖岗水库)多廊(索河、须河、十七里河、潮河、丈八沟、梅河等)”为重点,突出节水减污、源头治理、活水循环、生态扩容,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流生态流量,恢复河湖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

(五)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境内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比例达到100%,稳定劣Ⅴ类水体消除成果,县级以上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南水北调中线干渠水质保持稳定;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贾鲁河、伊洛河生态流量基本得到保障;水生态修复工作成效显现,黄河干流生态屏障筑牢,贾鲁河、伊洛河实现“有鱼有草”。

2035年目标展望。全市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郑州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生态功能逐步恢复,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专栏1郑州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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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人民提供良好水生态产品

(一)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水质

加强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水源安全保障。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消除环境风险。深入开展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保护区范围内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常态化监管,确保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郑州段)水质安全。构建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监控和环保执法人员全方位的排查体系,及时发现新问题。全面提升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提升水质安全保障水平。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按照河湖长制职责开展日常管理。

(二)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

强化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实施“动态清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重点推进调整后的黄河邙山、花园口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

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全市范围内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排查,规范标志设施,健全保护区警示隔离设施,到2023年,全面完成乡镇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和勘界立标工作。开展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安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规范化整治。实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控制。推进乡镇级及“千吨万人”水源常规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

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积极推进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推进城市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实现多水源多水厂互通互济,提高城乡供水保证率。开展农村供水“四化”试点,以供水工程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三)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整治

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效管理”的技术要求,巩固县级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入排查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每年开展一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完成县级城市建成区水体排查,开展水质监测,建立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制定整治方案并实施;到2025年底,县级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逐步消除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将河长制、湖长制向下延伸到农村,保障黑臭水体的治理。到2023年底,实现全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四)开展“美丽河湖”创建

积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以贾鲁河为重点,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水质稳定提升、修复生态环境、彰显人文历史、提升景观品位、增强管护能力,构成“水清、林秀、景美”的良好水生态系统,到2025年,力争将贾鲁河打造成具有全国示范价值的美丽河湖,形成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参加国家和省“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以建促治,努力打造一批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环境,实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美好愿景。

四、持续推进“三源”治理,深化治污减排

(一)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全面推进市区和各县(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清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改造、破损管网修复,实现建成区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进水生化需氧量(BOD)年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提高污水管网收集效能。加强排水规划落地,尽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空白区域管网系统,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到2025年,新增污水管网260公里,市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于90%,各县(市)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70%。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适度超前服务于片区发展的原则,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总体布局,加快推进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和新郑市、登封市、荥阳市、巩义市等县(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根据再生水利用及城市水生态需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差别化精准提标,鼓励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达到地表水Ⅴ类以上水质标准后排放,市辖黄河流域内上街区、巩义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尽快开展提标改造,确保出水稳定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要求。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尾水人工湿地,推荐高效人工湿地的建设,解决常规人工湿地占地面积大、冬季运行不稳定、维护难等问题。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严肃查处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违规使用药剂或干扰剂、超标排放或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

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按照城镇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压减污泥填埋规模,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处理规模1000吨/日的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污泥焚烧工程建设,逐步建立“生物质利用+焚烧”为主,电厂、水泥窑协同处置为补充的污泥处理路线。到2025年,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初期雨水污染治理。推动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通过沿河新建截流管道进行初期雨水截留,末端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进行调蓄处理,减少降雨径流污染河流水体。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到2025年,郑州市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50%以上;新郑市、新密市、荥阳市、登封市、巩义市和中牟县建成区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达到20%以上。

(二)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国家、省产业指导目录,淘汰涉水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产能;按计划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污染较重企业的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作。

严格环境准入。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地应用,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类制定市级及各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全面推进企业清洁化生产。加大造纸、农副食品加工、有色金属、原料药制造、电镀等水污染物排放行业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推动规模以上涉水企业,按照国家鼓励发展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导向目录,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实现节水减排目标。

全面推进工业园区污染防控。完善园区污水垃圾收集和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严控工业废水未经处理或未有效处理直接排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严厉打击偷排、直排行为。全面实施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提升黄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平。重点推进巩义市民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荥阳市新材料园污水处理厂建设。

(三)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各县(市)农村污水处理规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并结合地形地貌、污水处理工艺,合理选择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重点推进操作简单、动力设备少、运行成本低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处理后的尾水宜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全面实现集中处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健全设施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持续推进日处理20吨及以上治理设施出水监测全覆盖,支持新密市、荥阳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运维试点工作,探索成熟配套的运维管理机制。

推进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田退水循环利用,实施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工程,探索利用现有沟、塘、窑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棚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蓄积池等设施。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在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推进科学施肥,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探索与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有机结合新路径,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支持沿黄县(市)率先打造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区。推进新型肥料产品研发与推广,提高缓释肥料等新型氮肥施用比例,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农药减量使用,推广新农药、绿色防控技术、高效药械和精准施药技术。到2025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持续稳定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均提高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2%,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2%。

全面推进健康绿色养殖。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打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选择畜禽养殖大县散养密集区,推广“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畜禽粪污治理模式。到2025年,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推广水产绿色养殖,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修复水域生态环境。开展水产养殖企业(户)基础信息和环境现状调查,结合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和管理要求,规范工厂化养殖、投饵式池塘养殖等养殖企业排污口设置。对规模畜禽养殖场、300亩及以上规模水产养殖场等出水水质进行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物产排情况。

(四)加强交通运输业污染治理

提升交通运输污水治理能力。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污水处理能力,强化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管理,积极实施中水资源化利用。

(五)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以黄河干流、伊洛河、汜水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枯河等河流为重点,全面深入排查入河排污口,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台账。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到2022年,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到2024年,完成全市范围内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实现全市入河排污口“一本账”“一张图”。

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根据排污口排查工作成果,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排污口清单,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到2025年,完成黄河干流、伊洛河、汜水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等重要河流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规范监管到位的长效机制。

加强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及时开展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评价和入河排污口监测。做好入河排污口申请受理及设置审核工作。根据上位规划调整情况,适时开展市级水功能区划调整修订工作。

五、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一)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善双控目标责任与考核体系。强化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提升计划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机制,划定用水总量达到控制指标值95%为预警线,达到预警线严格新增取水许可审批,区县(市)用水总量达到控制指标值,不得新增取水许可。到“十四五”末,将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6.02亿立方米以内。

加强工业、农业、城镇节水。按照以水定城,建设领跑全国的节水型示范城市的要求,全面落实《郑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工业节水减排、农业节水增效和城镇节水降损。淘汰高耗水产业,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在火电、纺织、造纸、化工、钢铁、食品、汽车及装备制造、铝及铝精深加工等行业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推进农业节水升级,以黄河流域区域为重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加强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区和生态脆弱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加大老旧管网改造力度,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持续普及节水器具。实施水效领跑者计划,抓好“1+4”(即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灌区)节水标兵创建行动。到202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不高于10.3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05,城市管网漏损率降低到9%。

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控制。严格实行地下水压采,2022年全市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十四五”期间,全市地下水实现压采总量7500万立方米。2025年前,完善地下水水量、水位双控制度,建成郑州市地下水位自动监测站网,实施地下水开采井档案制度和排查制度,建设地下水水位监控与预警预报系统。

(二)加强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循环利用

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在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行动。推进园区内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循环利用,提升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效率。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环评审批要求使用再生水。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探索将城市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处理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加大再生水利用。强力推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申报工作,力争成功申报国家第一批试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厂外再生水管线工程,向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供应30万吨/日再生水用于冷热能利用;实施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提高尾水水质,向龙子湖、象湖、北龙湖等湖库补水;着力推进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四环管线工程、郑州华南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以及航空港实验区第一、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中水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拓宽再生水使用途径,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配置体系,城市绿化、市政环卫、生态景观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工业企业超过用水指标必须使用再生水,新增工业企业和园区优先使用再生水;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年用水量超过5000立方米的企业,配比利用再生水。到2025年,郑州市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县级建成区达到25%。

推进雨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和百城提质工程建设,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推进城市堤防、排水防涝、蓄水空间建设,提升建设标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提高雨水资源利用水平,规划、在建规模以上住宅小区、经济园区和城市花园需配套建设雨水利用工程。以高涌水矿区为重点,在新密市、登封市、新郑市等地加快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超化煤矿排水、新密市王庄矿坑排水再利用工程等矿井水利用工程建设。

(三)构建生态用水保障格局

优化水资源配置。按照“先看后用、循环利用”“优水优用、一水多用”的思路,统筹用好黄河水、扩大利用南水北调水。依托已建成的牛口峪引黄工程、龙湖等引黄调蓄工程,实现黄河水的一水多用、先看后用。优化利用南水北调退水,利用现有的退水闸相机向双洎河、索须河等河流退水,提高南水北调水资源利用效率。

构建区域循环水系。加快实施郑州市圃田泽水循环工程,从贾鲁河下游圃田泽提水向上游城区凤河、龙渠、潮河、十八里河、十七里河、熊耳河和金水河分水,改善城区河流生态流量。

强化河湖生态用水保障。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分区分类确定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制定贾鲁河、双洎河、颍河等重要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加强重要河湖主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监测评价和预警。

六、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水系生态修复能力

(一)加强湿地恢复与修复

加强黄河滩区综合治理。实施黄河滩区“三滩分治”,低滩自然恢复、中滩生态重构、高滩修复利用。重点建设郑州黄河滩地公园,对低滩通过挖河破堤,恢复滩地的过水能力,加速水和物质交换;恢复湿地状态,减少人为干扰,逐渐形成黄河滩地原生生境。中滩通过退渔还湿,清理违建设施,引水入滩,营造湿地生境,实现滩地生态修复。高滩通过增加海绵坑塘,实现雨洪调节,增加自然亲水空间,利用黄河大堤防护林带发展林地休闲游憩。

(二)推进生态廊道和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

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开展缓冲带现状调查与评估,优先推进重要河流干支流和重点湖库生态缓冲带划定工作。

推进黄河生态廊道建设。沿黄河大堤和S312两侧,高标准规划建设沿黄生态廊道,围绕“统、通、入、靓”(统:统筹规划建设防浪林、大堤防汛路、淤背堤及延展区、S312生态廊道;通:S312生态廊道及其慢行系统全线贯通;入:建设可进入体验式的黄河大堤森林休闲生态景观;靓:对大堤整个区域提质增效,绿化彩化靓化)实现生态保护与休闲观光、廊道景观与城市建设、森林体验与文化感受相融合的“北静”目标。

推进生态缓冲带建设。试点推进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与建设,建立生态修复试点,提升河岸植被覆盖度,进一步拦截面源污染、净化水体、提升水体生态系统完整性。

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重点预防区保护措施,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降低水土流失程度,提高林草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到“十四五”末,新增水土流失防治面积274平方公里,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三)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

推进河湖生态治理。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实施双洎河、登封市少阳河和书院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排水进入城市水体的污水处理厂精准提标等提升河流生态功能。对于硬质驳岸或“三面光”硬化的非行洪排涝河道,试点实施生态化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重点开展金水河生态修复工程。

推进河流水系清理整治。持续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完善“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河长+媒体”等管护机制,增强河湖监管保护能力。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三污一净”等专项整治行动,对直接影响河湖水质的入河直排口(沟渠)、涉水排放企业及“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场、餐饮、旱厕、垃圾(秸秆)和堤身岸坡滩地农作物施肥种植等开展排查整治。

强化特大暴雨灾后生态修复。加强南水北调干渠(郑州段)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消除污染和次生生态隐患。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综合整治,消除污染隐患。恢复受灾水土保持能力,降低土壤侵蚀强度,增强缓洪、滞洪能力。修复损毁的河流型湿地及相关设施。

(四)恢复水生生物完整性

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开展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资源调查,全面掌握保护区内的水生生物状况。加强保护区管理,对保护区内的涉水工程进行综合整治,开展黄河鲤种质资源增殖放流。

试点开展水体生态健康状况评价工作。完善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郑州黄河国家湿地公园、黄河郑州段黄河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水生态监测工作,优化监测点位、完善监测因子,并对郑州贾鲁河水生态健康状况开展评价。

(五)开展富营养化水体综合整治

全面调查白沙水库流域范围内的污染源情况,重点针对总氮、总磷污染物超标开展重点调查和分析,找出导致水库轻度富营养化的主要因素,开展控源、截污、水量保障、生态修复等综合管控措施,探索开展水库在线底泥控制技术,改善白沙水库富营养化状况。

七、积极防控水环境风险,构建环境安全保障体系

(一)加强风险设施建设

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以石油、化工、制药、纺织印染、造纸、制革、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企业生产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和风险预防设施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以沿黄工业园区、南水北调沿线工业园区为重点,开展设施、队伍、物资一体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综合试点示范。

(二)提升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以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和农灌引水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产养殖区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开列风险源清单,到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以化工、制药、造纸、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电镀、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开展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风险调查与评估,根据省级部门统筹安排,到2025年底前,建立完成累积性风险基础数据库。

(三)加强突发水环境风险防范

加强流域环境风险防控。先对黄河主要支流伊洛河、汜水河、枯河编制实施“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预案,逐步推广完成全市所有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预案。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强化尾矿库环境风险防控。开展尾矿库、采矿废石堆场、冶炼矿渣堆场等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一库(场)一策”分类分级整治,完善尾水回用系统、尾水处理系统、截排水系统以及防扬散措施,全面提升尾矿库风险防控水平,有效防范尾矿库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开展黄河干流及支流沿岸风险排查、评估。督促指导风险源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队伍及开展应急演练等工作。在水源地周边高风险区域科学设置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桥梁应设置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及事故应急池等设施。尽快对调整后的黄河邙山、花园口地表水和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开展规范化建设,设立标识标牌和隔离防护装置,完善监控能力、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强化预警体系建设。以饮用水水源、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等敏感受体和环境风险较高、事故频发的区域为重点,完善水质监测站点,强化监测监控数据质量管理和预测预报,提高污染源自动监控、污染动态溯源和风险预警防控能力。重点加强黄河干流、伊洛河、贾鲁河、双洎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

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高县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更新并补充完善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队伍建设,补充监测人员,完善人员结构,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水平。完善各县(市)环境应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应急人员和相关职责,加强应急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应急责任。加强应急物资、应急技术储备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

八、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一)完善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落实党政主体责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市委、市政府对水生态环境治理负总责,指导、推动、督促各区县(市)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建立健全协同治理机制。健全完善“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在环境治理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机制。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建立健全党政负责、检察监督、司法保护、行业监管、公众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新机制,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护河员(巡河员、保洁员)”、“河长+民间河长”、“河长+网格长”、“河长+互联网”等“河长+”工作机制,将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推动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和部门协同治理机制。

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围绕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改革完善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进依托排污许可证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监管和考核,健全污染减排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多元化水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现有水生态补偿机制,实施黄河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以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核心,完善生态补偿目标考核体系、改进补偿资金分配办法,规范补偿资金使用,逐步形成“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强化联防联控、流域共治和保护协作。

(二)落实企业环境治理责任

健全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体系。发挥排污许可制对企业生产、运营等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形成对工业企业的“证前—证中—证后”全过程监管体系,推动重点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管执法全闭环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和违法处罚力度,结合日常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环境保护检查,排查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依法查处,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推动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等生态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换证或登记延续动态更新。

健全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企事业单位和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加强环保信用结果的应用,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做好“双公示”工作、信用信息修复、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打造数字化的生态治理系统。持续推进智慧环保建设,不断完善水生态环境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水生态环境管理智能化。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各类污染源信息、断面水质、入河排污口信息、饮用水源地信息数据汇总、分析、运用机制,充分发挥科学分析研判作用。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提升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监测分析能力,水库型水源地开展蓝藻水华监测预警,对日供水规模超过10万m3(含)的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日供水规模超过5万m3(含)的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在取水口安装视频监控,开展预警监控。

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进新增黄河流域市控考核断面水站建设,提升已有断面自动监测能力和水质预警预测能力。

开展生态流量监测。对纳入规划目标管理的断面,有生态流量分配方案的河湖断面,开展水体生态流量(水位)监测,对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强化涉水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加大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扩大监控覆盖范围,探索开展涉水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用电监管、视频监控,进、排水量动态监控。

逐步建立农村水环境监测体系。推动地表水环境监测逐步向乡村延伸,逐步构建农业农村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试点探索建立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

加强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对水生态、水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督导办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责任清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做到精准执法、高质高效。

(四)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平等对待水生态环境治理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治理投资、建设、运行。研究建立健全对环评报告编制、环境检测服务、第三方环境治理等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机制,完善环境服务业惩戒和退出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价格改革。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政策导向,统筹市场供求、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等因素,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完善并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探索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企业污水排放按水量、浓度实施差别化收费等机制,在城市近郊区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受益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

探索水环境污染防治新模式。积极探索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水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探索第三方治理单位污染治理效果评估制度。

九、加强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十四五”期间,郑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为黄河流域“一干(黄河干流)三支(伊洛河、汜水河、枯河)”、淮河流域“三河(贾鲁河、双洎河、颍河)两库(白沙水库、尖岗水库)多廊(丈八沟、梅河等)”主要国、省、市控断面所在河流。

(一)加强优良水体保护与修复

黄河:“十四五”期间,黄河干流重点实施滩区综合治理,加强黄河干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范,实现花园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黄河滩区生态系统得到修复,黄河生态屏障基本构筑,黄河干流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2黄河干流保护要点

1.加强黄河滩区综合治理。实施黄河滩区“三滩分治”,重点建设郑州黄河滩地公园,低滩自然恢复、中滩生态重构、高滩修复利用。

2.开展鱼类生物栖息地保护与修复。全面调查黄河郑州段鱼类资源的分布、种群结构、产卵场等现状,明确鱼类优势种和濒危种。增加生境异质性,优化鱼类生境,依据鱼类种群分布情况,建设鱼类避难所,优化控导岛建设。根据鱼类产卵场的分布情况,在河道符合产卵条件的场所通过设置人工鱼礁、人工产卵场,保证鱼类的正常繁育。

3.加强养殖污染治理。强化沿黄现代渔业带水产养殖管理,大力推动郑州黄河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河流行洪区及堤防安全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等禁养区内水产养殖的取缔。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郑州黄河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风景名胜区内的水域滩区等限养区内不得新建和改扩建各类规模化水产养殖场,现有各类水产养殖场不得扩大养殖规模。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提倡池塘生态养护,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进养殖节水减排。

4.加强黄河干流水环境风险防范。开展黄河干流及支流沿岸风险排查、评估,编制完成汇入黄河的重点河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实现“一河一策一图”。督促指导风险源企业开展风险评估、编制修订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储备应急物资、建立应急队伍及开展应急演练等工作。在水源地周边高风险区域科学设置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桥梁应设置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及事故应急池等设施。尽快对调整后的黄河邙山、花园口地表水和九五滩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开展规范化建设。

尖岗水库:“十四五”期间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保持水质优良。

专栏3尖岗水库保护要点

1.加快推进镇区和农村区域生活污染治理。加快白寨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对镇区污水实现应收尽收。对农村生活污水因地制宜处理、因村施策,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发挥治污效益。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2.加强郑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运行监管,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对郑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垃圾渗滤液的处理处置,确保渗滤液进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尽快推进郑州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理中心闭库。

(二)保持水体水质稳定达标

伊洛河:“十四五”期间,伊洛河重点开展城镇和工业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四河一库”巩义市生态水系建设,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生态流量调度和污染联合治理,实现七里铺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伊洛河巩义段干支流水生态系统得到修复,水质净化能力得到提升。

专栏4伊洛河保护要点

1.全力推进城镇和工业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巩义市民营科技园污水处理厂一厂和二厂项目建设,确保园区污水应收尽收。推进竹林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实现镇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效率,推进北山口镇南山口区域等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2.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对伊洛河及其支流干沟河、坞罗河、后寺河,东泗河、西泗河沿线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限期拆除封堵;对合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实施规范化建设,开展入河排污口的监测工作。持续开展沿伊洛河、干沟河、坞罗河、后寺河,东泗河、西泗河等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对新发现、未纳入台账的入河排污口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实施对应的整治措施。

3.全面修复改善水生态环境。实施绿水工程,通过“四河一库”生态水系建设工程、“西水东引”工程、伊洛河治理工程,实施河道清淤,控源截污、内源消减、引水调水、水生态修复、水源地治理、滨水景观建设等一系列措施,从根本上修复和改善巩义市城区及周边水生态环境。

4.建立上下游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生态流量调度。加强与洛河、伊河上游洛阳市的协调,探索建立流域上下游的联合会商、联防联控机制。设立联合河长制,统筹流域管理保护目标,通过开展流量统筹调度、联合巡河、联合保洁、联合治理、联合执法、联合水质监测等,协同落实伊洛河的管理保护措施,有效改善伊洛河水环境质量和伊洛河黑石关水文站生态需水量状况。

贾鲁河:“十四五”期间,贾鲁河郑州段重点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开展初期雨水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全行业深度节水、加大再生水利用,控制地下水超采,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规范河道岸线管理,加强河流生态治理和缓冲带建设,重点解决支流水质较差、生态流量不足、河流生态敏感空间被侵占的问题,实现贾鲁河水质稳定达标,生态流量得到保障,河流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提升。

专栏5贾鲁河保护要点

1.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按照城市污水处理能力适度超前于服务片区发展的原则,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总体布局,加快推进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郑州南曹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新郑市龙湖西部污水处理厂、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厂、荥阳市健康园区污水处理厂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做到区域污水应收尽收。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和建设,推进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加快完善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消除污水管网服务空白区,杜绝污水直排。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同步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排查排水管网“跑冒滴漏”等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混错接、漏接、雨污分流、清淤堵漏、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全面消除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

2.对初期雨水开展试点收集处理。试点建设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站,对初期雨水开展收集处理,对雨水排污渠采用“自动控制弃流装置”进行改造,收集前15分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48小时后再排放至污水管网;而无污染的后期雨水,则通过弃流装置改道,经过隔油沉砂池后,排放至雨水管网。

3.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深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探索农业技术推广新机制,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减量、种植结构调整减量、有机肥替代减量、示范带动减量等行动,力争化肥使用量继续保持零增长。实施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工程,利用现有沟、塘、窑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棚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蓄积池等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实施污水分类减量、就地就近治理,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加强石沟等支流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按照《郑州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要求,鼓励采取进排水改造、生物净化、人工湿地、种植水生蔬菜花卉等技术措施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区域养殖尾水处理,通过池塘升级改造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建设淡水鱼健康养殖基地。

4.实施多途径节水,加大再生水利用,控制地下水超采。加强全市城市工业、生活、农业、生态全行业深度节水,根据郑州市分行业取用水定额节水标准,设置节水准入门槛,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积极发展低耗水和旱作农业,推进农业节水升级;加强城乡供水统一管理,推进生活节水设施改造。积极开展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严格实行地下水压采,2022年全市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加强再生水利用,加快推进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厂外再生水管线工程,向郑东新区龙湖金融中心供应30万吨/日再生水用于冷热能利用,推进郑州市再生水利用四环管线工程建设。

5.推进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加快实施郑州市圃田泽水循环工程,从贾鲁河下游圃田泽提水向上游城区凤河、龙渠、潮河、十八里河、十七里河、熊耳河和金水河分水,充分提升中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城区河流生态流量。推进郑州市环城生态水系循环工程扫尾工程,尽早发挥工程效益,实现城区生态退水的循环利用。

6.推进河流生态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继续推进贾鲁河生态综合治理,通过河流生态缓冲带建设、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排水进入城市水体的污水处理厂精准提标等提升河流生态功能。对于硬质驳岸或“三面光”硬化的非行洪排涝河道,试点实施生态化改造,恢复岸线和水体的自然净化功能。

双洎河:“十四五”期间,双洎河重点开展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西水东引”,开展河流生态修复,解决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河流生态流量不足、自净能力差的问题,实现双洎河新郑黄甫寨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流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得到修复,河流流量得到改善。

专栏6双洎河保护要点

1.完善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郑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新郑市新港产业集聚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污水处理与回用项目、薛店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新密市大隗镇和苟堂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新郑市和新密市规划保留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为保证已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污水处理效益,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日常环境监督机制,加强排放水质监测。

2.强化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持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分批、分区实施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清淤堵漏、雨污分流等建设改造,加快推进新郑中心城区新村片区污水管网建设。科学设置沿河溢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降低溢流频次。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海绵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3.加快实施“西水东引”。在水资源分配指标许可范围内,从陆浑水库引水补充郑州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尽快实施工程建设,补充新密市李湾水库水量,可提高双洎河生态流量补给能力。

4.加强河流生态修复。实施新郑市水系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新郑市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双洎河示范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莲河综合治理工程、暖泉河和黄水河水系贯通工程。加快实施新密市全域生态水系综合治理,开展河道清淤,建设河流生态缓冲带,完善水生植物群落配置,提升河流生物多样性。

梅河:“十四五”期间,梅河重点加强流域内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联通,推进集中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推进河流水系整治保障河流生态用水,保障梅河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7梅河保护要点

1.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联通。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的联通,做好主干管网查漏补缺、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2.推进集中临时安置点改造工程。在航空港区内对集中临时安置点生活污水进行整治,避免对周边河流的污染,在集中临时安置点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配备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定时清运垃圾。

3.节约水资源保障河流生态用水。对实验区内制造业实行节水改造,鼓励低耗水高科技含量的企业入驻,鼓励工业用水循环使用,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在用足、用好再生水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水资源分配量,最大限度地补充河流生态流量。谋划郑州市生态水系退水、赵口闸引黄水、南水北调生态退水等生态用水补给丈八沟。

4.推进河流水系清理整治。对直接影响河湖水质的入河直排口(沟渠)、涉水排放企业及“散乱污”企业、畜禽养殖场、餐饮、旱厕、垃圾(秸秆)和堤身岸坡滩地农作物施肥种植等开展排查整治。

丈八沟:“十四五”期间,丈八沟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加大再生水利用,推进河流综合治理,保障丈八沟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8丈八沟保护要点

1.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将临近污水管网的临时安置点的生活污水进行分段截留,引入周边市政污水管道,集中纳入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对丈八沟沿途办事处和村庄生活污水因地制宜进行截流、收集和配套管网建设。加强生活垃圾综合整治,以丈八沟流域内各办事处为实施主体,推行生活垃圾的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运行。

2.加大再生水利用,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加大航空港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对康平湖的补给量,提高再生水利用率。鼓励新建小区和公共建筑配套建设中水利用管网,就地实现中水回用。谋划郑州市生态水系退水、赵口闸引黄水、南水北调生态退水等生态用水补给丈八沟。

3.推进河流综合治理。开展丈八沟未治理河段的清淤疏浚,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滨河景观打造等措施加强整治,切实削减污染负荷,重点推进丈八沟南水北调以西河段、晴空明渠和兴空明渠综合治理。

汜水河:“十四五”期间汜水河重点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水系连通改善河流流量,保障水质稳定达标。

专栏9汜水河保护要点

1.完善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上街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依托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对汜水河沿途规划保留村,组织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结合农村改厕工作,实现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

2.利用好黄河水改善河流生态流量。谋划推进将黄河水引入汜水河,所引调的黄河水最终仍通过汜水河流入黄河,在不大量消耗黄河水的情况下改善汜水河下游河段生态流量状况。

枯河:“十四五”期间,枯河重点加强工业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进一步提升枯河水质。

专栏10枯河保护要点

1.加快水系连通改善河流生态流量。利用黄河水补充枯河水,最后沿枯河流回黄河,形成互联互通、多源互济、调蓄并举的跨流域水网,实现黄河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和循环利用。

2.加强流域内工业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推进荥阳市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确保园区工业和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推进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效率,解决农村污水直排问题。

(三)促进水体水质进一步提升

白沙水库:“十四五”期间,颍河白沙水库重点开展污染减排、生态补水和生态修复,解决白沙水库水质富营养化、水质氟化物超标、生态水量缺乏和水体自净能力低的问题,消除水库富营养化状况,改善生态流量,提升支流水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和水体自净能力。

专栏11白沙水库保护要点

1.强化对氟化物环境本底深度研究。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地表水环境本底判定有关要求,深度研究白沙水库断面氟化物环境本底。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接沟通工作力度,力争尽快通过白沙水库氟化物环境本底值的评审核定。

2.加强监管,推进污染减排。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对煤矿、电力、碳素、电解铝、铝加工、水泥等涉水(涉氟)企业监管,确保氟化物浓度稳定达到1.0mg/L以下,其他污染因子稳定达标。

3.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登封新区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新建大冶镇石淙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宣化镇污水处理厂、东华镇污水处理厂、徐庄镇污水处理厂、告成镇污水处理厂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实现农村污水进行全收集全处理,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4.加大白沙水库和颍河生态补水力度。整合登封市污水处理厂和颍河周边煤矿中水资源,积极协调其他生态补水指标,坚持向颍河生态补水,改善颍河及白沙水库水量状况,提高生态自净能力。

5.开展水生态修复。推进登封市少阳河和书院河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实施河道清淤、控源截污、内源消减等措施,稳步提升颍河白沙水库上游区域河流水质。

十、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责任分工。全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各县(市)要制定实施本地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工程,层层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立各级部门推进本规划落实的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清单,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畴,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规划实施的考核机制。市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调度规划实施进展,识别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河湖、区域、重点问题,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会商、预警,加大规划实施督导力度。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水环境形势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动态跟踪规划实施进展,及时研究调整工作部署,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强化科技支撑

完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创新财税激励机制,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水处理重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

以需求为导向攻关研发前瞻技术。加大科技研发的财政投入,针对污水、雨水、地表水资源优化利用,工业、农业用水效率提升,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节能、降耗、减排,水生态净化及修复等攻关研发先进技术。

(三)加大资金投入

理顺投融资机制。落实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增强基层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土地、规划、金融价格多种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广政府和社会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

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工业各行业、城镇生活、农业等领域污染防治“领跑者”制度,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各领域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优先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等企业贷款,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积极推行绿色信贷。

(四)促进全民行动

加强部门联动。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的落实。完善水生态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健全区域联动。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重要抓手,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协调,探索跨行政区之间的环境保护合作框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跨界交叉检查机制,形成治污合力。积极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双边协调机制与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健全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地方政府要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内水生态环境状况信息。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方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建言献策、社会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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