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态环境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齐齐哈尔市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经过三年努力,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42公里以上,基本解决污水处理空白、收集效能不足、管道老旧破损、污水溢流直排等问题,雨污分流改造有序推进。到2024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厂进厂水BOD浓度达到100 mg/L以上。
齐齐哈尔市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鹤城全面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为目标,以污水提质增效为导向,以加快补齐污水收集管网补短板为抓手,以消除空白区、混接错接破损和雨污合流制管网新建改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谋划、重点突破、精准施策、建立机制,构建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体系,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落实责任。强化县(市)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职责,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措并举,加强统筹协调、分解落实任务、建立推进机制、实行考核问效、强化资金保障。
科学谋划,系统改造。强化规划引领和指导,合力确定污水管网布局,结合老旧污水管网现状,根据不同改造情形,因地制宜编制改造方案,科学选择施工方案,实施系统性排查整治,分年度制定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和雨污分流改造目标,压茬推进,全力攻坚。
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提升污水收集效能为重点,结合现状实际,系统识别问题,抓住薄弱环节,优先补齐污水管网缺口,填补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解决雨污混接、错接、漏接问题。
补齐短板,提高效能。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提升污水管网运行效能,推动雨污分流、厂网一体、建管并重,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设施稳定可靠运行,提升设施整体效能。
统筹推进,同步实施。科学确定年度改造计划,及早办理前期手续,坚持污水管网改造与其他管网改造、城市道路改造、城市更新改造同步谋划、同步施工、同步使用,推行“开春即开工”,倒排工期、节点推进。
(三)新建改造范围
1.新建城市(县城)市政污水管道,补齐管网缺口,消除污水收集空白区。
2.改造城市(县城)市政雨污合流制管道,解决雨季污水溢流问题。
3.改造城市(县城)存在超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混接错接、淤积漏损等问题的市政污水管网维修改造,经评估能够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管道可暂不纳入。
(四)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努力,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42公里以上,基本解决污水处理空白、收集效能不足、管道老旧破损、污水溢流直排等问题,雨污分流改造有序推进。到2024年底,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60%以上,污水处理厂进厂水BOD浓度达到100 mg/L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管网现状。开展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雨污合流制管网底数情况排查,摸清雨污错接、混接、外水漏入点、违规排水户、断头堵塞管、市政“无主”管道或设施等问题管道底数现状。查明管道水位、末端排口与受纳水体标高关系,收集管网关键节点的流量、水质信息,结合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全面完成污水设施普查。有序推进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内部非市政排水管网的排查管理,提升城市排水管网的系统化运维管理水平。对于排查发现的市政无主污水管段或设施,稳步推进确权和权属移交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重复列出)
(二)建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绘制“排水管网一张图”,建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逐步实现排水管网建设、运行、养护、检测、治理等基础信息的有效融合,实现基于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污水管网风险识别与运行效能评估。贯彻落实5—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排水管网长效管理与考核评估机制,实现城市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三)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各县(市)区要将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作为补短板的重中之重,补齐污水管网不足,提高污水收集效能。新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必须合理规划服务片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收集能力。明确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建设路由、用地和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加快设施建设,消除管网空白区,有效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四)系统开展污水管网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改造。对年久失修、淤积漏损严重的污水管道、排水口、检查井加大维修改造力度,提升管网运行效能。有序淘汰砖砌污水检查井,新建和改造的检查井推广使用混凝土现浇或成品检查井,推广使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 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时限和措施。强化城市河湖沿线污水直排和阶段性冒溢问题的排查,开展旱天溯源治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大力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城区建设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控制雨污合流引起的溢流污染。现状为合流制的老城区,应充分考虑雨季管道运行、溢流量、水文条件、水体状况等因素,结合城市排水管网特点,地形特点、原有排水设施特点,通过截留、调蓄、处理等措施控制溢流污染,还应按城镇排水规划的要求,经方案比选充分论证后合理确定雨污分流改造区域。(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六)统筹实施工程建设。合理安排污水管线新建改造工程时序,统筹推进污水管网改造和排水管网等市政管道改造、道路改造等工程时序衔接、同步推进,力争一次挖掘市政道路、一次敷设管线到位、一次完成道路修复。统筹考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优化各类工程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安排,避免因反复开挖、“马路拉链”、“遍地开花”,导致交通拥堵和居民出行不便。管网改造与道路提升改造不同步时,要尽力缩小作业范围,降低道路挖掘程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七)加强建设排查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各县(市)区要加强管材市场监管,严把排水设施工程质量关,禁止使用低劣管材,工程设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严格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排水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未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的,不得交付使用。排水管网管护单位要严格排水管道养护、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按照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要求,强化设计、施工、监理等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在污水管网排查和管道施工时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工作要求,避免因排水管道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引发爆炸事故,坚决避免管道施工和排查出现亡人事故。(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严格落实排水许可制度。严格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到2025年,城市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应发尽发。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废水排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清退政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情况排查和排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影响评估,严格禁止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运行效能、出水稳定性和生态安全性,以及污泥处理处置途径的工业废水排入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已经排入的要限期清退。(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九)建立健全管网管理机制。推广实施“厂—网”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维护,保障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系统性和完整性。建立健全“小散乱”规范管理制度,整治沿街经营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污水乱排直排。建立健全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制度,严禁在市政排水管网上私搭乱接排水设施,杜绝工业企业通过雨排系统违法排污,各县(市)区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本级相关部门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十)提升排水设施智能化管理水平。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排水设施普查工作手段、模式、理念创新。建立排水户、小区管网、背街小巷管网、市政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厂及市区内河一体化、动态管理模式,形成数据一张图,统筹建设、改造、监管和运维。在设施普查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鼓励依托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推进排水设施智能化管理,对管网等运行数据进行实时监测、模拟仿真和大数据分析,及时预警和应急处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十一)有效衔接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成效巩固。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结合水体黑臭原因,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将污水管网补短板作为黑臭水体控源截污的重要措施,做到统筹安排、系统考虑、整体推进。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污水管网排查养护机制,夯实黑臭水体治理基础。(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三年攻坚行动计划
——2022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98.3公里以上:各县(市)区要在全面摸清管网信息的基础上,结合省级下达任务,在7月25日前形成本地区三年落实方案。加快办理2022年污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7月15日前全面开工,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科学谋划2023年改造项目,完成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和勘察设计等工作。
——2023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76.5公里以上:各县(市)区要在2022年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工作,确保“开春即开工”,6月底前项目开工率达到100%,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改造任务;谋划2024年改造项目,完成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和勘察设计等工作。
——2024年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67.41公里以上:各县(市)区要全面总结前两年改造经验,进一步理顺、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对照三年改造任务,梳理前两年改造成果,进一步查漏补缺,以雨污分流改造为重点,全力做好管网改造三年行动收官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污水管网补短板的责任主体,要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城镇污水管网补短板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实施专班专项推进,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完成今年开工、明年攻坚、三年收官的改造任务目标。各县(市)区实施方案应于2022年7月25日前报市住建局备案。
(二)强化项目监管和调度。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监督指导,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自7月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每半月将本县(市)区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市住建局。
(三)严格考核问效。省委将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列入市(地)责任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定期调度进展、实施节点考核、核实年度成果等方式,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闭合管理。
(四)加大资金保障。按照财政事权与支持责任相适应原则,各级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城市污水管网排查检测、污水管网新建改造等工作。要严格按照三年攻坚行动确定的年度城镇污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改造项目、改造标准等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严禁资金挪用、串项。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加强城镇污水管网新建改造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妥善处理改造工作给群众造成的不便,充分发挥社区、街道的作用,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有利于工程改造建设的舆论氛围。
(六)严肃追责问责。市直有关部门将组织行业专家定期开展实地踏查、明察暗访、现场指导,充分利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手段,并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整改缓慢、敷衍了事、推进不力等问题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议相关部门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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