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发布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7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建设国际化、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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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07-20 13:46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重庆发布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详情如下: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渝府办发〔2022〕7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大都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相协调。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绿色发展,推动高品质宜居地建设。

1.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新格局。紧密围绕成渝地区“一轴两带、双核三区”空间发展格局,深入落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重要原则。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形成疏密有致、集约高效的空间格局。强化基础设施发展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产力布局和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水平。

2.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构建以主城都市区为引领,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为支撑的绿色协调发展格局。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严格控制城镇空间无序扩张,优化城市城区绿色空间体系,实施城市生态用地改革创新,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衔接“三线一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3.优化城镇空间格局。以中心城区为核心建设都市圈,以区县城为依托建设城镇圈,构建超大城市引领发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的网络城镇群格局,建设山水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对城镇布局的引导,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及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构建规模、职能与空间关系更加协调的城镇体系,中心城区和百万级大城市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空间结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紧凑集约布局,形成各具特色的城镇空间形态。推进以区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满足农民在区县城安家就业需求。以区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改革试验。

4.打造安全绿色、生态宜居的文明美丽乡村。保护乡村自然山水,遵循传统乡村风貌特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动宜居村庄建设,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农村产业布局,推动形成区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分明、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

5.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砍大树、不盖高楼,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有序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

(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6.着力开展生态环境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四山”保护提升。加强对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平行山岭和近城重要独立山体的保护和修复,完善区域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尊重城市的总体山水格局,顺应自然,保护城中山体、水体、地貌,延续山地自由式路网,不大填大挖、深挖高切。

7.大力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加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项目支持力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引导建筑用能向电气化发展。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促进清洁能源生产、送能、储能高效协同发展,启动实施一批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可再生能源项目试点示范。

8.高标准打造城市绿色名片。持续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快推动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扩能或提质改造。系统化特色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城市防洪排涝、水生态空间保护、城市水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重点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健全防洪排涝设施,提升城市雨洪调蓄功能。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绿地布局,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推动绿色城市建设,推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9.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规范市政管网纳管管理,持续推进“厂网一体化”改革和按效付费机制建设。因地制宜完善港区(码头)排水管网建设,做好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城乡绿色发展新动能。

10.促进能源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能源电力配置枢纽平台,打造坚强可靠主网,建设安全灵活配网,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优化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加速推进以新一代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为重点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智能计算设施建设,协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国内领先的西部(重庆)数据中心集群。

11.构建互联互通交通网络。大力推动交通强市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共同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大力推进“四网融合”建设。持续推进城市轨道交通成网计划,开工建设中心城区至主城新区城轨快线、融城通道,打造“山城步道”特色品牌,大力推进轨道交通TOD综合开发,着力完善“轨道+公交+慢行”绿色交通体系,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区”。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滚动实施“堵乱点”治理,持续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缓堵促畅,大力实施既有路网更新改造,盘活老马路、老街巷等道路资源,建设“马路上的老城区”,提升城市路网运行效率和交通出行品质。开行一批城市群公交列车、城际公交,扩大“小巷公交”开行范围。合力推动“一区两群”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农村道路升级,稳步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

12.加快城乡供水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水网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快推进主城都市区等有条件的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实施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工程,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13.推动综合管廊系统化建设。结合我市山地城市特点,开展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落实管线强制入廊要求,完善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智慧管廊建设。推广使用综合管廊装配式建造技术,完善地方标准体系。

(四)深化绿色建筑创建,助推实现双碳目标。

14.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制定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倡导绿色设计,推动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广宜居农房建设,推动建成一批装配式宜居农房。

15.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绿色化改造转变。大力推动既有居住建筑及社区绿色化改造,统筹推动绿色社区、完整社区一体化创建。鼓励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抗震加固等工作同步实施,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

16.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进建筑工业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通过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推动实施绿色建造,助推“建造强市”建设。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开展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加强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建设。强化土地、财政、投资等要素保障,培育国家级现代建筑产业基地,打造现代建筑产业体系。

17.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加大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EPC)实施力度,积极发展设计牵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完善绿色建设项目材料信息价格发布机制,改革建筑劳动用工制度。

18.推动绿色建材普及应用。加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立健全采信机制,完善重庆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平台。推广气凝胶等新材料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开展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强化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进一步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扶持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政府积极采购绿色建材。

(五)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绿色生活体验。

19.深入实施城市更新提升行动。注重城市发展理念、开发方式、治理模式的更新,聚焦城市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强化区域统筹、弹性管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更新活动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提升,重点对危房集中、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的老旧片区,实施修缮加固与危房拆除相结合的棚改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传承街巷文脉。

20.补齐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短板。加强养老托育救助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救助服务网络。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永久性方舱医院”。优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推动文化体育设施的更新和提升,优化文旅消费场所全域布局,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

21.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选择绿色照明产品、设备,推动绿色照明发展。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消费品和包装用材消耗。

(六)提升城乡管理水平,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22.强化制度总体设计。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机制,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动态管控建设进程。加强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规范执行力度,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市形态,提升建筑品质,塑造时代特色风貌。

23.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推动形成建设美好人居环境合力,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4.健全智慧化的城市治理体系。加速城市智能中枢全面支撑优化城市治理与决策部署的能力提升,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整合城市多维度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建立健全基础设施档案制度,加速建成城市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及运营模式变革,建立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整合政务系统上云。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医疗、医保、教育、养老等智慧民生服务。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落实城市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噪声技术要求,建立噪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加强交通噪声管控。

25.持续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工作机制。在主城都市区城市体检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向“两群”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延伸。

26.健全完善城乡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体系。推进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制定工作。加强城乡自建房周边地质灾害治理,切实消除隐患。加强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完善违法建设查处流程,严厉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主体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完善全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区县政府、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监测人员等各网格的岗位责任和工作要求。将房屋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范畴,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既有城乡房屋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27.健全城乡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排查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预测预警预防,推动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建立风险隐患全过程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事故灾害防范应对水平。强化防灾减灾和城市群救援空间保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提升专业救援能力。

28.推动实施能耗限额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

29.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大绿色环保产业培育力度,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集群。激发企业创新动力与活力,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环保产业,带动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30.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创新能力。开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产品集成示范,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在城乡建设领域应用。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和公开制度,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融通创新、利益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各区县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根据本意见确定本区县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具体任务分工,编制年度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完善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配套支持政策,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学会、协会的作用,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等,着力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水平。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方式,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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