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2018-2020年)》,详情如下: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洛政办〔2018〕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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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2018-2020年)》

2018-08-03 14:11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洛阳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2018-2020年)》,详情如下: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

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洛政办〔2018〕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工作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6月8日

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

工作方案(2018-2020年)

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方针,以沼气、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持续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绿色发展的新格局,为我市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农牧结合,多元利用。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因地制宜,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鼓励引导大中型养殖企业流转周边土地,综合利用畜禽粪污,建立“畜-沼-菜”、“畜-沼-果”、“畜-沼-粮”等农牧结合模式。

2.政府引导,企业运作。重点引导社会资本和大中型养殖企业建设区域性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工程,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就近或异地利用。

3.种养结合,绿色发展。鼓励中小型养殖场(户)与周边土地使用者签订粪污肥料化利用协议,消纳畜禽粪污。支持各地发展沼气沼肥产品多元化利用模式,推进种养循环、绿色发展。

4.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统筹考虑土地承载能力,发展与环境容量相适应的畜牧业生产模式,提高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和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促进生产与生态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按照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部署,在完成2017年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任务的基础上,2018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85%以上;2019年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明显提升;大型规模养殖场和伊川县、宜阳县两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试点县率先实现上述目标,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提前1年达到100%,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措施,为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经验。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畜禽养殖布局

按照已划定的禁养区范围,依据环境承载能力,科学规划畜牧产业布局。2018年年底前,完成全市规模养殖场污染源普查清查,完善备案登记台账,摸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现状。2019年,进一步优化调整畜牧产业布局,重点引导生猪产业从禁养区、限养区向适养区转移,从养殖密集区向资源丰富、环境承载力较强的区域转移。加快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壮大以伊川县、宜阳县、新安县为主的生猪产业基地,着力扩大以偃师市、孟津县为主的优质奶源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以洛宁县、伊川县、宜阳县为主的优质肉牛肉羊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土地承载能力与畜禽养殖量基本相适应的畜牧业产业布局,全面提升畜牧业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集聚化水平。

(二)积极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

加快畜禽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引导大型规模养殖企业完善环境控制、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引导中小型规模养殖场改进养殖工艺,建设完善粪污收集储存设施和小型厌氧处理设施,在田间地头建设储粪池和输送管网,打通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引导小散养殖户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全面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尤其在清粪工艺、防渗防雨防溢流处理、污水池容积、配套管网等设施设备建设上,严格按照规范实施。

(三)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

推广粪污处理实用技术,支持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化企业生产沼气、生物天然气,促进畜禽粪污能源化。重点支持企业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推广应用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实用技术,持续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完善沼气工程设施,研发先进技术和工艺,引导规模养殖场在生产、生活用能中提高沼气或沼气发电利用比例,支持各地多元化综合利用沼肥,发展沼肥产品,实现果(菜、粮)沼畜种养循环,促进种养结合、农牧一体、生态循环、绿色发展。

(四)鼓励市场化运作

鼓励支持养殖密集区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利用中心,探索建立粪污处理付费机制,保障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构建“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培育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加快推进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孟津县、宜阳县等6县已建成无害化处理厂处理能力,支持洛龙区、高新区等城市区就近与已建成无害化处理厂签订代处理协议,实现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积极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2019年年底前完成2家有机肥厂改扩建任务。2020年年底前争取引进1至2家国内知名有机肥生产企业,有机肥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以上。大力推广有机肥应用和区域性循环农业模式,探索养殖废弃物生态消纳有效途径,在全市打造一批优质果蔬、优质粮食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五)健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

深入开展生态畜牧业示范市、绿色畜牧业示范县、生态畜牧业示范场创建活动。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管理,对畜禽养殖相关规划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在禁养区内对新开办规模养殖企业进行审批。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和肥料登记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增强规模养殖场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同步建设畜禽粪污储存、处理与利用设施。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支持力度

积极争取畜禽粪污治理、农村环境整治、沼气工程建设、化肥零增长行动、现代农业发展等涉农资金,向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基础设施倾斜,加大对生态畜牧业支持力度。利用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机具实行敞开补贴,落实沼气发电、土地利用、农业用电等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强化科技支撑

积极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应用和技术优化集成,鼓励研发应用新型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鼓励开发应用环保新型饲料、投入品和菌剂,不断提高饲料转化和废弃物处理利用效率。大力推广节水、节能、节粮等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减少废弃物产生;加大对规模化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和生物天然气工程技术利用的指导力度,不断提高畜禽废弃物处理能力。搞好技术推广应用培训,不断提升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宣传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建设有关要求,增强养殖业主依法开展粪污配套设施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调动养殖场(户)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的积极性,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共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畜牧、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研究制定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要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市畜牧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评估,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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