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与信息化水平,环保部开发了ldquo;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rdquo;,并要求全国各省区市与ldquo;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rdquo;联网。环境监测总站专家表示:自行监测排污的责任主体是企业,需自证清白;弄虚作假被判刑;数据联网试运行全国性污染源监测发展曲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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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总站专家:自行监测排污的责任主体是企业

2018-01-10 09:05 来源: 《环境与生活》 作者: 郑挺颖

为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测管理与信息化水平,环保部开发了“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并要求全国各省区市与“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环境监测总站专家表示:自行监测排污的责任主体是企业,需自证清白;弄虚作假被判刑;数据联网试运行

全国性污染源监测发展曲折

2017年3月,环保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国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5月底前各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联通该系统,6月至11月开展联网试运行。

12月6日,《环境与生活》记者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监测室,采访了室副主任唐桂刚和高级工程师李莉娜。

唐桂刚2000年进入总站工作,一路见证了污染源监测室的成长。污染源监测室自2005年成立,最初只有4人,发展到现在有18人的规模。他告诉记者:“我国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展环境监测后,国家一直把污染源监测作为全国环境监测的重点工作,但2005年之前的一段时间,在国家层级统一组织开展污染源监测一度有所中断。”

唐桂刚回忆说:“2005年成立污染源监测室时确立的定位,一是规范监测技术,二是组织开展污染源监测。这说明当时已经认识到再度在国家层级组织开展污染源监测的重要性。但组建之初,具体业务并不明确。那时还未开展全国性的监测。进入‘十一五’以后,国家提出污染物总量减排,把减排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约束性考核指标。为落实减排责任建立减排的三大体系:统计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出台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当时从环保部到地方环保部门都非常重视,污染源监测也是借这个减排契机在全国开展起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监测室副主任唐桂刚

企业是责任主体,需自证清白

那么,为什么要让企业自己来监测呢?很多NGO人士向《环境与生活》记者表示对此心存疑虑,企业会不会对自己放松要求呢?

对此,唐桂刚解释:“污染源数量巨大,企业种类多,点位多,每个企业监测的污染因子不同,排污变化的频次快,环保部门很难承受如此大的监测工作量。所以,‘十二五’期间,我国借鉴国外的监测经验,让企业自己来做污染源的监测,然后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需要通过自行监测自证清白。”

为了推动企业自行监测,环保部在2013年7月30日出台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此后,“自行监测”又在《环保法》《水法》《大气法》中得以明确规定,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2014年出台的《环保法》在法律上明确了“自行监测”的主体是企业。《环保法》第55条说,“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唐桂刚解释:“环保部门主要是通过抽检进行监督性监测。企业自测既可以依托企业自己的实验室和人员进行监测,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或社会机构来监测。但谁出报告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而且还是终身制,弄虚作假的人要负法律责任,甚至是会被判刑的。”

契合排污许可制的精细要求

唐桂刚进一步解释:“‘十二五’期间推广企业自行监测,把监测纳入考核。当时国家尚没有建系统,但要求地方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并公开监测结果。因此,‘十二五’期间,各省份都有自行监测数据采集和公开系统。2015年10月,‘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正式立项,意在将数据统一收集到国家,实现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的共享和统一管理,也是对企业是否开展监测的一种监督。”

唐桂刚详细说明道,“‘十三五’期间,我们又迎来了一轮改革:排污许可制改革。这会对企业排污口、设施提出排放浓度和总量控制要求,企业进行自行监测,排污许可制的要求非常精细,比如,水的排放,每个排放口都给出具体限值;气的排放,每个排放设施,比如每台锅炉或炉窑各项污染物浓度限值是多少,总量是多少?像钢铁厂,烧结、炼铁、炼钢、轧钢每个环节每个排放口都会有要求。这与污染源监测是契合的。为了指导企业监测,在监测司的组织下,总站制定了一系列的监测技术指南,包括《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造纸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等。每个企业该测什么、哪个点位该测、测什么项目、频次多少、要不要上自动监测装置等,《指南》都会给出明确规定。”

据李莉娜介绍,各行业的指南是综合相关监测机构、研究所和企业意见等来确定的,在编制过程需要到企业调研,详细了解不同行业企业产排污特点、监测点位、目前开展自行监测现状等信息,积累了大量数据之后,监测点位、频次以及监测因子如何确定就有数据基础了。在征求意见或研讨论证阶段会请至少两个企业的代表与会,力求得到相关行业的企业认可。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污染源监测室高级工程师李莉娜

人工监测暂时还离不了

唐桂刚耐心给记者讲解:“企业申报排污许可证时,可根据所在行业的《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提出自行监测方案,先把每个排放口、每个排放源都梳理一遍,确定点位、污染因子、监测方式、频次等,然后由地方环保部门进行审查,通过后载入许可证载明事项。”

说到联网具体操作流程,唐桂刚解释:“排污许可证是按行业发放的,现在联网的系统与排污许可证系统是配套的,要统一门户。具体流程是:企业在排污许可平台上申请核发许可证,录入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而这些信息也会同步到我们的平台上,不需要企业重新录入信息。在这个平台上,企业根据规定的监测因子、频次上传数据。有的污染因子是自动监测,企业自动监测后可形成文件上传平台,也可以手工填写后上传平台。”

当然,人工监测的频率也不一样。“人工监测有每天监测的,也有按周、按月监测的。”唐桂刚举例说,“例如,废气监测除非上自动监测,否则一般是每月监测,那么高的烟囱,不可能每天爬那么高进行监测。废水监测有的按天进行,也有的按周、月或季度监测。一般来讲主要排污口、主要污染物监测频次相对较高,必要时采用在线监测,否则视情况降低频次。”

记者问,人工监测靠谱吗?会不会有作弊的空间?大趋势是不是要越来越依靠机器?

唐桂刚笑着解释:“手工的监测暂时还离不开,以废气监测为例,一方面是自动监测的设备成本很高,维护的工作量很大,有的污染物因子还没有自动监测设备可用。再者,有些污染源不那么重要,不可能让每个排放口都上自动监测设备。排放口很小的话,可能一年抽查一次,看看处理设施效果。像火电厂的废气排放量很大的情况,就得上在线监测。”

据唐桂刚透露,排污许可证今年上半年已覆盖火电和造纸两个行业,共发证4900多家企业。按要求其他13个行业的约1万多家企业要在今年底发完。

有18省用了全国联网的监测数据

有国内环保NGO人士对监测联网很关注,托《环境与生活》记者问一下联网工作的进展情况。

唐桂刚透露:“今年联网工作主要是将各地已发放了排污许可证的造纸和火电企业联网进来。联网方式有两种:第一,地方不建系统,企业直接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第二,地方自己建系统,企业进入地方的网络平台,然后上传到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目前,已有18个省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也有一些地方因为有个性化需求,就自己建系统。”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工作人员到排污企业,检查污染源监测设备是否正常

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工作离不开地方环保部门的支持。

12月8日,四川省环保厅环境监测与调查处调研员、代副处长张德良告诉《环境与生活》,四川省组织了培训班,对全省21个市、州环保局监测科、监测站负责人和170多家已申请领取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负责人共计380人进行培训。省、市、州环保部门加强了督促检查,全力推进联网工作。目前,四川省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已有近200家联网。

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监测管理科负责人金福杰12月8日告诉记者,辽宁省环保厅组织了省内14个市环保部门有关人员,以及火电、造纸、污水厂、水泥行业环保负责同志开展了培训,参加人数已有近700人。目前,全省已在国家系统平台上建立130余个环保部门管理账户,40余个环保部门监测机构账户,60余个检测服务机构账户。通过排污许可平台导入的企事业名录有260余个。

张德良说,联网离不开总站的技术支持。在环保部环境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大力支持下,借助国家网络平台,四川省已建成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信息公开平台,正在逐步将原来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导入该平台,并实现对部分企业自动监测的数据自动导入,增加了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对联网工作,金福杰的期待则是,“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申请平台的数据互通互联,服务和促进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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