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业局、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
2023年7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录(第一批)》,明确规定了浙江省范围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可接收协同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行业和类别,以及协同处置相关管理要求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二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证监局、民航浙江安全监管局,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浙环发〔2024〕61号),方案提出对全省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分两个阶段推动超低排放改造,同时还提出了对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氮氧化物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1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补充通知》。
最严排放标准来袭7月26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几乎绝大多数省市都有焚烧产能余量,广东、浙江尤为突出,产能过剩越来越严重。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增补纳入规划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的通知。...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 刘滨,联系电话: 0571-28172892;省发展改革委 毛旭静,联系电话:0571-87056216。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1月13日
“白名单”企业接收来自上海市、毗邻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江西省)以及其他与我省有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合作协议的省(市)指定类别危险废物的,无需征求意见,可直接予以审批,审批信息抄送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及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2月17日关于沪浙皖地区危险废物跨省利用豁免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共享和优势互补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88号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关于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 提高使用绩效的意见》,并于12月18日发布。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2月16日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目标全省新建(含搬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浙江生态环境集团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15000万元,由浙江浙财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独资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12月5日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本次下达资金6.8亿元。
》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资环〔2023〕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意见。...对排污单位完成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且替代量达到90%使用量及以上或通过省生态环境厅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每替代1吨给予最高1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15万元。
台州市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和规范台州市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促进台州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台州市委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发〔2019〕8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专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切实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
省经信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工厂名单及动态管理结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经信局、发展改革委(局)、生态环境局:为深入实施绿色制造标杆引领,加快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 项目的公示,拟将杭州市第三固废处置中心一期项目等3个项目(见附件)增补纳入《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浙江省副省长胡伟陪同调研。生态环境部有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嘉兴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2024年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举报奖励领域的5个典型案例,并对查办案件的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德清分局、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山东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湖南省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予以表扬
关于确定2024年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名单的通知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青海省生态环境厅(
》(国办函〔2021〕47号)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7号)要求,现发布金华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向社会公开我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情况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10月10日...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总体上,我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远超产废量,尽管存在超前服务产业布局的情况,但也存在结构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