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厨余垃圾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养殖场所、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的违法行为。...餐厨垃圾,是指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案例一:沈阳某肉禽有限公司涉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案一、案情简介沈阳某肉禽有限公司是一家肉禽屠宰企业,为沈阳市2024年度重点排污单位、正面清单企业,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通过数据研判,初步判定该企业存在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重大嫌疑,符合对纳入正面清单企业启动现场检查的条件。
案情描述2021年8月4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在线监控异常数据核查行动,在对金华某食品有限公司(屠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浙江省金华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采样人员对该企业污水标排口废水进行了采样。
由于“地沟油”等废弃油脂产生源头众多,餐饮企业、酒店宾馆、屠宰企业、肉类和皮革加工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居民家庭厨房等数量巨大、分布广泛,集中收集十分困难。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所、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屠宰、肉类加工等企业无害化处置废弃物,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二、申报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具体范围(一)农副食品加工业-屠宰及肉类加工:生猪、肉牛、肉羊、禽类等屠宰企业。(二)农副食品加工业-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玉米、薯类及其他淀粉制品生产企业。
包括1351牲畜屠宰、1352禽类屠宰企业,年屠宰生猪10万头及以上、肉牛1万头及以上、肉羊15万头及以上、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为重点管理,其他为简化管理。...以煤为基础燃料的建筑陶瓷企业,年产卫生陶瓷150万件及以上、年产日用陶瓷250万件及以上的陶瓷企业实行重点管理。
其中,牲畜屠宰企业3220家,禽类屠宰企业743家,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企业851家,分别占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总数的25.4%、5.9%和6.7%。
督促餐饮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并建立相关制度及台帐。
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畜禽养殖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
(三)指导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食堂和学校食堂以及城区定点屠宰企业、大型肉类加工厂企业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
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贸市场、小餐饮、小作坊等的巡查力度,加强对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应当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企业(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防止成为地沟油生产原料或二次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及餐饮服务单位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农村、城市周边、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畜禽养殖企业、畜禽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以及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等为重点单位,开展非法收运、加工利用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行为专项整治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5.屠宰企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动物进场查证验物、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屠宰畜禽来源、检疫检验证号、销售去向和检验检疫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等情况
(各市政府、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非食品原料,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
(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二、明确管理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督促餐饮企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
相关部门加强对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在打上见实效。
(农牧、工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部门负责)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
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实施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及屠宰加工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行为。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督促屠宰企业、肉及肉制品加工企业严把生猪、原料进场关,建立畜禽屠宰和肉类原料检验检疫、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置制度,按规定进行单独收集、存放、处置,落实无害化处理流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二)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做好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继续执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机制,规范处置行为。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肉类加工废弃物、不合格畜禽产品,并委托防疫条件合格的无害化处理企业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要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 、肉类加工废弃物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有条件的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按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如实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