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至1994年6月,在平昌县统计局工作;1994年6月至2000年7月,历任巴中地区地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城市经济科副科长,副县级秘书;2000年7月至2016年9月,历任巴中地委副秘书长
3、战略新兴产业类(1)规模以上企业,产品属于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版)》中“重点产品和服务”类(以产品代码核定),并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或审核;(2)企业单个产品或生产线符合要求的
(示范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局牵头,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示范区发展和改革统计局、工业信息和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快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合企业 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 国统字 213号)文件执行。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支持原则1.本《细则》中生态环保产业和生态环保领域是指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金融管理(工作)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局、统计局: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统计局四川省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工业用水是全社会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1.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3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处境和2022年差别不大,总结起来就是工资低于平均线,排名倒数后三名。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统计局、省大数据局配合)(四)科学实施定期调整和动态更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另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为895.7万吨,较2021年988.38万吨同比降低9.38%。...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二、脱硝催化剂与脱硝催化剂行业概述(一)脱硝催化剂概述氮氧化物治理的迫切需求催生了烟气脱硝行业,也带动了烟气脱硝技术的蓬勃发展。
⑤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二、《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发布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是核算电力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重要基础参数。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统计局山东省能源局
指导各区县生态环境局的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组织业务培训;(三)组织完成生态环境部布置的统计工作任务,收集、汇总和审核全市的生态环境统计资料,开展生态环境统计分析和预测,支撑相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四)向生态环境部和市统计局报送生态环境统计资料
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
(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督导,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统计局配合)4.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