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归集、等级评定、结果公开与应用以及信用修复等。...,依申请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异议复核,记分并公开评价结果,实施信用修复等。
会议通报了2023年度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和信用修复要求。10家被评定为红牌不良企业代表作了表态发言。...省生态环境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约谈会,主要是提出工作要求,及时帮扶指导企业整改问题和信用修复,督促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和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提升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 信用修复是指排污单位、相关从业人员为改善其信用评价结果,在纠正其失信行为并履行相关义务后,提出申请修改其关联的信用信息,修复信用记录的活动。
生态环境失信企事业单位履行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司法裁判等法律责任和义务,且未再次出现环境违法行为,完成信用修复后,相关信息不再用于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减分。
第十三条 信用等级为c、d级的环境监测机构应主动开展信用修复。环境监测机构依法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利影响后,可以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信用
第二条 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参加环保信用评价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评单位)环保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信用修复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征求《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的排污单位,其环境信用评价的信息归集、信用等级、信用修复、评价结果公开与应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部门对符合生态环境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信用修复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态环境信用修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牵头部门:办公室)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信用修复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强环境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牵头部门:执法处)完善生态环境主要制度。
加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及管理工作,及时处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缩短办结时限;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执法正面清单管理、专项资金、评优评先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环保诚信企业”支持力度。
七、加大环境信用管理支持力度开展珠海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环保诚信企业采取优先评优评奖、优先安排专项资金等激励措施。积极指导、协助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消除因环境失信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
编制《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修复管理规定》,规范指导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便利企事业单位申请生态环境信用修复,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在环保行政许可中试行实施信用承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环通〔2017〕69号)3.《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施环境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环通〔2017〕222号)4.
请你单位指导完成整改的“环保不良企业”(红牌企业)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企业)按照《关于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有关问题的复函》(粤环函〔2015〕947号)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我厅申请企业环境信用修复。
、评价结果公开与共享、环境信用修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附则八章,共33条,并含附表《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方法》。...,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印发〈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50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企业完善环境信用修复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时,同步指导企业完善环境信用修复流程和方式。...指导争取指导推动受疫情影响县(区)以及相关企业谋划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保护等项目,及时通过审批进入中央及省级项目库,争取获得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
目前,已对180家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已协助2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同时,出台《常山县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机制,将信用良好的六类共21家企业列入其中,实行差异化监管,通过“激励”和“惩戒”并举的有效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第十二条 环境失信企业(蓝色、黄色、黑色标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均已完成整改核销,且颜色标识有效期届满的,视为完成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了《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以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详情如下: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同时,明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公示期限为信息向社会公示之日起1年,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公示期限为3年,期限届满且完成整改核销的信息转入后台管理,不再向社会公开,确保信用修复后不影响企业长远发展。
五、指导企业整改和环境信用修复。...存在恶意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信用修复。各地应针对相关企业,做好信用修复流程宣传讲解工作。
六是以正向激励为导向,建立了生态环境信用修复机制,对一般失信、严重失信、“黑名单”企业可通过及时整改、污染减排等方式,逐步提升信用等级;对“黑名单”企业,自完成整改之日起六月内未出现新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可上调一个信用级别
对已完成整改,且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市局、各分局在收到企业环保不良信息信用修复申请相关材料后,即时予以办理、即时予以公示、即时予以修复确认,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自身信用
八、引导企业加快涉环保信用修复。组织和指引上一年度环境信用评价等级较低(环保警示或环保不良)但已整改的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按要求进一步简化修复程序。
据悉,各参评企业在评定结果公布后六个月内,被评定为环保警示企业(黄牌)或环保不良企业(红牌)的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整改的,可向各管理局申请信用修复。...2019年10月18日讯 10月17日,记者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其官网公布深圳市2018年度市级环境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结合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现状分析,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的法制化路径主要包括将2013版评价办法的法律效力层级提升至部门规章,除此之外应当就适用对象扩大、评价结果的法律效力、信用修复规则创设、第三方责任类型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