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依照海洋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
36 抚州市东临新区城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37 抚州市临川区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38 乐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分拣中心建设项目39 黎川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40 南丰县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41 江西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项目
公告显示,本市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规范的固体废物包括农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办法。
工业危险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和排入水体的工业废水的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适用本条例。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基本原则】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放射性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27 江西晶核环保有限公司+江西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项目28 江西德安万年青环保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项目29 德安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德安县丰林工业新区污水处理二期项目30 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条例。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基本原则〕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
第二条 (定义)本办法所称固定污染源,是指产生或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等污染物或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环境影响的具有固定场所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第四条 (分类监管)本市对固定污染源实行分类监管。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按照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对具有腐蚀性、放射性、污染性的建筑垃圾应按规定评估后规范处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8日(此件主动公开)宁德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条例。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本规范指引适用于襄阳市行政辖区内所有产生、贮存和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不适用于产生放射性废物的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贮存、运输不适用本规范指引,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二、引用文件本规范指引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历史遗留的放射性废渣、废物处理处置基本完成,高风险放射源在线监控率、废旧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均保持100%。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放射性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从事大气、土壤、水、噪声振动、光、热污染防治;固体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电离辐射及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污染防治设施工程设计;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与管理;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咨询;污染物控制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开发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但是,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和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第八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增强公众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意识。
第二条【适用范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适用本规定。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落实源头分类制度,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医疗废物,实现医疗废物可追溯管理。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固定污染源,是指产生或向生态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等污染物或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环境影响的具有固定场所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第四条(分类监管)本省对固定污染源实行分类监管。
第三条【概念分类】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包括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社会源危险废物,不包括放射性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