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促进民间投资作为立法目的在总则中予以明确,新增政府和社会资本共担风险作为基本原则,要求必须以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杜绝以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委托等方式规避竞争。...厘清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关系,即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基于使用者付费的ppp模式;进一步强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的经营者排他性权利、项目产出的公益属性
1.加快立法工作。...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四)坚持全面融合、统筹实施。
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您所提意见建议,配合司法部等有关方面,在ppp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ppp内涵外延、职责分工、程序衔接、ppp与其他非传统投融资模式的边界等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分析,推动
与此同时,ppp立法文件的“难产”也反映出ppp多方利益仍无法达成共识的难题。龚鹏程和臧公庆(2016)认为,我国ppp法律制度供给的匮乏和规则架构的不合理,导致了ppp应用前景“蒙灰”。
从ppp立法的内容上,个人认为日本ppp立法和经验有以下几点经验值得我们深入思考:首先,日本在ppp项目中广为采用的bto模式值得我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