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医院运维负责操作人员张某将cod、氨氮在线分析仪取样细管插置于2个装有矿泉水的瓶内,用于在线监测系统采样分析并上传水质数据,未能真实反映实时监测数据,属干扰、伪造在线监测数据。
案例一 宜兴市某纺织公司篡改伪造在线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案基本案情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某纺织公司cod在线水质分析仪正在运行中,该公司cod水质分析仪采样管未接入在线设备规范取样装置中,而是接入一只
根据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显示,我县污水处理厂2023年1-9月进水cod平均浓度已达到144.59mg/l,已稳定达到省厅要求进水cod浓度100mg/l以上的目标。二是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显著提升。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但市生态环境局最终认定,该企业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
经后续调阅在线设施数据记录,该公司在9月27日注入自来水后,cod浓度呈现断崖式下降,该公司涉嫌稀释排放,篡改监测数据,导致监测数据失真。...二 奉贤区某公司运维人员聂某篡改监测数据排放大气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2023年8月24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根据前期自行筛查自动监控平台上的大气在线监测数据异常线索,对本市某大气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现场检查
2023年4月6日20:00,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水排放口dw001正在排水,自动监控站房内的自动采样器及分析仪均未工作,cod及氨氮分析仪显示的数值为当日18:02分析的数值,cod
餐厨垃圾处理生产线,其中生活垃圾焚烧烟气净化系统采用“高温sncr+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的组合工艺,烟气处理在线检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联网,并在厂区门口设置有电子显示屏,实时对外公布相关环保监测数据
被告人夏某频作为新某地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为谋取单位利益,亲自或者组织、指挥公司员工被告人夏某宇等人,通过投加“cod去除剂”的方式,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造成排放污水化学需氧量(即“cod”)自动监测数据下降的假象
申请理由为:1.检查当日水质污染物在线监测因子cod日均值7.037mg/l,氨氮日均值0.056mg/l,总磷日均值0.051mg/l,总氮日均值5.473mg/l,均达标排放。...》(环政法函(2016) 98 号)“若同一时段的现场监测数据与经过有效性审核的在线监测数据不一致,现场监测数据符合法定的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的,以该现场监测数据作为优先证据使用”,我局委托的山西蓝策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资质齐全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办理本案,对自动监测数据有效应用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一是地方立法细化规定。...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3年度第五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管理平台、“黑匣子”环保智慧监管系统等精准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自动监测数据有效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