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能源观察 作者:中国海油副总地质师兼中海油研究总院院长 米立军)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为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颁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
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该通知再次明确,绿电绿证交易依托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
在降碳政策的强有力推动下,新能源越来越成为清洁化低碳化的主力,而从长远来看,能源转型的安全性、经济性同样至关重要。我们能否处理好发展的不平衡不稳定性,努力破解“能源不可能三角”,最大限度减少沉没成本?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3号),提出在“十四五”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
钱海军表示,将围绕完善节能降碳政策宣传、推进工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能源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助力企业降碳增效、绿色发展。
绿证已成为认定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和交易载体,实现了从“绿色溢价”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的定位转变和价值提升,为近期衔接能耗双控政策、抵扣能耗量,中长期衔接节能降碳政策、抵扣碳排放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4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衔接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的通知,明确绿证可以在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中予以扣除,此文件要求协同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使得绿证本身具备了履约的价值,是一种强制性的需求侧政策
此外,《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
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国家已经开始探索核能的绿色低碳属性和价值
杨长利介绍,绿证已成为认定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和交易载体,实现了从“绿色溢价”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基础凭证”的定位转变和价值提升,为近期衔接能耗双控政策、抵扣能耗量,中长期衔接节能降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