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大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决定聘任陈大平为公司副总经理
罗祥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刘明辉、张永丰、朱利民和王荣聪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凉凉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罗红花、陈锡良、屈冀彤、耿占吉、郑兴灿、王智勇、丘国强和陈大平给予警告
5、对罗红花、陈锡良、屈冀彤、耿占吉、郑兴灿、王智勇、丘国强和陈大平给子警告,并分别处罚款5万元。6、对张煜、康述旻、彭南京和周荣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