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对大量废旧铅酸电瓶拆解时,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销售非法炼铅所得铅锭的金额达到1亿多元。今年5月份,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废旧铅酸电池非法回收处置案件。
被告人徐某某负责粉碎拆解下来的废旧铅酸电瓶壳,郭某某、陆某某将粉碎后的废旧铅酸电瓶壳、电瓶盖、炼制的成品铅锭以及在炼铅过程中产生的烟道灰、废渣等向外销售。...黄、赵二人在没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情况下,将废旧铅酸电瓶交给工人拆解、炼铅,并将拆解下来的废旧铅酸电瓶壳、电瓶盖、炼制的成品铅锭以及在炼铅过程中产生的烟道灰、废渣等向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