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安排(一)试点单位申报为保持试点工作的延续性,各地试点单位优先从《福建省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进一步推进废铅酸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
继续组织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见附件4)及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见附件5)。...市局委托下放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审批权限的区域(滨海新区、经开区、保税区),要确保审批要求与市局保持一致,并定期对辖区内危险废物跨省转出企业开展培训,每月底前报送危险废物移出本市信息及宣贯培训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
(六)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单位自贡城矿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项目,收集能力5万吨/年,试点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自2009年开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体系已经建立,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收集量大幅提升;再生铅企业利用能力充足,且环境管理和工艺技术水平较高
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和《上海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试点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解决小微企业、非工业源产生的少量危险废物收运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委托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
推广废铅蓄电池跨区域收集和转运试点工作经验,立足省内,以危险废物利用或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为龙头,联合省内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收集转运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点和集中贮存设施,形成“金字塔”式运营模式
积极推进我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落实...《规划》提出,积极推进天津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设立集中转运点10个,收集网点82个,初步形成了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络体系。
我厅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运转制度试点期间核发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然有效,试点单位可根据需求,向我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到期换证或重新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