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组织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见附件4)及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见附件5)。
》要求,解读了电动自行车铅蓄电池、锂电池有关标准。...会议强调,各地市、相关部门、生产企业要统一思想,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做到实现“一项承诺”(即相关电动自行车和锂电池生产企业发起倡议、向属地提交书面承诺);开展“两项自查”(即自查强制性国标执行情况、自查质量抽查不合格及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产品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66号)、《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复函
自2009年开展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体系已经建立,正规渠道废铅蓄电池收集量大幅提升;再生铅企业利用能力充足,且环境管理和工艺技术水平较高
鼓励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积极向下游延伸,联合整机装备企业合作开发一体化设备。(三)高效节能产品。创新绿色经济发展模式,重点发展绿色照明、绿色建材等产业。...产业链以丰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中国再生铝基地、樟树省级盐化基地、万载全国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为发展重点,培育再生稀贵金属综合利用和精深加工,推动再生铜、再生铝、再生塑料等再生资源迈向价值链高端,发展铅蓄电池应用回收
在《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环办固体〔2019〕5号)和《上海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试点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解决小微企业、非工业源产生的少量危险废物收运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委托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继续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组织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
《规划》提出,积极推进天津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设立集中转运点10个,收集网点82个,初步形成了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络体系。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碳排放量核算方法》、《铅蓄电池回收企业碳排放量核算方法》团体标准讨论联盟二届三次理事会时间:5月20日(星期六)16:30-17:30地点:衢州希尔顿逸林酒店 二层 江山常山厅1.联盟二届三次理事会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试点单位以外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再生铅生产企业(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或年产能在500万kvah以上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年产能在10万吨以上的综合利用处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