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连续性,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范围为全市,且不受单个企业年产生危险废物总量10吨的限制。...综合考虑废铅蓄电池收集工作的平衡性,要求每个收集点必须具备4500吨的收集能力。
同时,邀请北湖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并全过程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调查办案,通过深挖扩线,查明涉案废铅蓄电池来源涵盖6省10余县市,是一条跨区域非法收集、贮存、运输、拆解、冶炼废铅蓄电池的犯罪链条。
继续组织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见附件4)及危险废物“点对点”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见附件5)。
当变电站产生废铅蓄电池时,由建设单位统一招标,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5.固体废物:变电站运行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变电站内废铅蓄电池及主变在事故、检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废矿物油。
现场检查时,该回收站现场堆放有未经处理的废旧铅蓄电池和已破孔倒空废液的废旧铅蓄电池,电池酸液排入该回收站内无硬底化无防渗措施的废液收集池内暂存。...经查,当天该回收站内未处理的废旧铅蓄电池和已破孔倒空废液的废旧铅蓄电池共重95.68吨,其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类别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的危险废物。
广泛征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和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转运试点单位需求,优化调整综合收集危险废物类别、数量以及废铅蓄电池依托合营条件等;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楼宇等工业园区自建危险废物集中暂存点。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3〕17号)和《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会议学习了张国清副总理在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传达了工信部何亚琼司长关于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提升的讲话要求,宣读了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关于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自查自纠行动的通知》要求,解读了电动自行车铅蓄电池
(二)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试点。...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有关“试点期间(至2025年底),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
(二)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试点。...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87号)有关“试点期间(至2025年底),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