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发改价格规〔2020〕101号)规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以成本监审为基础,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输配电准许收入,再核定分电压等级和各类用户输配电价。
2019年,《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出台,规定抽水蓄能电站费用不得计入输配电定价成本。这一阶段,容量电价按照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定,与发电量无关。
一方面,2019年,国家发改委修订出台《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提出抽水蓄能电站相关费用不纳入电网企业准许收益,但对该费用如何疏导并无明确规定;另一方面,抽蓄电站常年入不敷出,据业内人士王强(化名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核定输配电价时,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根据输配电定价和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加强成本监审,将电网企业输配电全部实际投资计入有效资产,计提折旧和收益,并在电网实际合理支出的基础上确认运维费
座谈会上充分听取了企业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完善输配电成本监审审核指标,修订《输配电成本监审办法》夯实了基础。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有关处室同志参加调研。
精细化开展输配电成本监审,建立电网投资事前核定、定期校核的定价机制,探索引入电网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二 分类施策,优化完善各类型电力市场机制加强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形成有效的分时价格信号。
但自《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电网不得将储能建设成本计入输配电价后,电网侧储能随即遇冷,进而各省份陆续出台强制配置储能的相关政策。
电力市场化前,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费和抽发损耗纳入当地省级电网(或区域电网)运行费用统一核算,并作为销售电价调整因素统筹考虑”,但在实际执行时容量费用缺少明确的分摊疏导机制,特别是2019年发布的《输配电价成本监审办法
第一监管周期基于现代监管理念制定了输配电价定价办法,核定并公布各地输配电价表,实现了输配电价的“从无到有”,规范了输配电收入监管,为电力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条件。...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实现“一统两增一明确”来源:微信公众号“中能传媒研究院”曾鸣 王永利(华北电力大学)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严格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
但自《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明确电网不得将储能建设成本计入输配电价后,电网侧储能随即遇冷,各省份进而陆续出台强制配置储能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