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
6月25日,财政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提出银行向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中央财政对经营主体的银行贷款本金贴息1个百分点。
其中:对获得中央财政贴息的,在此基础上省财政按照1个百分点给予贴息;没有获得中央财政贴息的,省财政按照1.5个百分点给予贴息。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2.落实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资金,围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等领域,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设备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促进设备大规模更新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2.落实中央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资金,围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等领域,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设备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促进设备大规模更新
省财政按照“免申即享”原则,对融资成功且贷款利率不高于3%的“环基贷”项目,按照年度实际贷款额度的0.5%进行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3年,贷款期限低于3年的以实际贷款年限进行贴息。
对年内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争取省财政贴息给予补助,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单个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资金,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公共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字经济赋能发展。
对年内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争取省财政贴息给予补助,贴息比例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的70%且不超过2%,单个主体、单个年度不超过200万元。...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资金,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持续完善公共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数字经济赋能发展。
(六)财政全额保障的事业单位项目不纳入本方案支持范围,贷款还款资金来源不得为财政性资金。对已获得国家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支持。
已获得过政府各类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财政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债券资金)的公共充电设施不再重复享受本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