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财政扶持资金管理】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使用财政扶持资金的,应当按照规定进度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建成投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各相
七、监督和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及相关各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能负责本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财政扶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
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引导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
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通过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积极性。鼓励企业结合“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给予财政扶持。对于落实配置储能电站要求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在风光资源竞争性配置、项目立项、项目并网、调度运行、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构建绿色制造生态,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六)完善制造品质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路径(七)推动对外开放合作,融入双循环体系格局(八)优化要素供给,完善制造业发展环境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保障(二)加大财政扶持
建议在全国层面健全技术创新容错机制,建立健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倒逼、引领、替代、转化”四张清单机制;在全国层面健全创新投入与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税收、财政扶持等政策引导作用;按照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创新特点
投资强劲增长的原因在于主要经济体加大了对清洁能源的财政扶持力度。国际能源署表示,俄乌冲突升级引发的能源危机可能加速全球绿色能源转型进程。面对能源危机,许多国
7.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直达机制,将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对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实施专项调拨。(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7.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直达机制,将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对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实施专项调拨。(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