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以及给付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不得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条件
(二)规范涉企行政许可及其中介服务事项情况。一是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清单,逐步推动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
所有行政审批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事项一律取消。定期排查、归集、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
所有行政审批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和技术性审查事项一律取消。定期排查、归集、通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
四、中介服务(非强制)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2.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3.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核对原有事项清单,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在省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对县级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再整理,确保事项应有尽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商务局、国资办、发展改革委,市各有关部门)3. 规范中介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建立涉企行政许可相关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未纳入清单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确需新设的,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管理。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