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72号),结合我省工业节水减排工作实际
统筹抓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2家。
二、强化源头节水增效(一)加强源头节水减排。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减少生产生活新水取用量和污水排放量。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能力,削减雨水径流污染。
二、强化源头节水增效(一)加强源头节水减排。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减少生产生活新水取用量和污水排放量。加快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能力,削减雨水径流污染。
延长石油30万吨二氧化碳捕集装置项目全面投产,依托碳捕集、利用及封存技术,实现增产降耗、节水减排绿色化转型目标。科技赋能,省属企业积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节能节水减排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节能节水减排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节能节水减排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优先配置利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率,提高黄河流域水资源利用效率。
(市水利局牵头,市住建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8.大力实施工业节水减排。